新春将至,关怀暖心。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全锁,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怀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丁艺静,专程慰问全国模范法官张海龙同志,向其致以新春问候并送上组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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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组充分肯定了张海龙同志在担任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扎根审判一线、践行司法为民、勇于改革创新的优秀品质与突出贡献。慰问组对东胜区人民法院在张海龙同志带领下取得的高质量发展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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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组指出,2025年,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7万余件,审执结案率稳定在97%以上,执行到位金额高达84亿元,综合结案率与审判结案率均位列自治区一类基层法院首位;牵头打造“三级联调联解”基层解纷品牌,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探索“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N”信访化解机制,有效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难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房地产研究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肯定批示;深耕数字法院建设,主导研发“数字党建”系统、电子书记员智慧庭审系统、“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民间借贷案件智能辅助计算工具软件”、“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平台、“电子保函”平台,创新成果入选国家级法治蓝皮书并获评电子政务典型案例,让“东法经验”跻身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前列,为基层司法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慰问组强调,张海龙同志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担当实干、清正廉洁的杰出代表,希望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以模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审判执行、服务大局、社会治理、司法改革等工作中继续走在前、作表率,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带动更多干警见贤思齐、比学赶超。

张海龙院长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关心厚爱、对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给予的指导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此次慰问是对东胜区人民法院的激励与引领,这份荣誉属于东胜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是集体奋斗的结果。全院上下将以此次慰问为动力,牢记初心使命,将组织的关怀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能,继续坚守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创新,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与司法公信力,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为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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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龙同志个人荣誉盘点】

张海龙同志,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

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0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授予道德模范提名奖;

200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授予二等功(自治区级);

201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2011年被鄂尔多斯市政法委评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2023年9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自治区级);

2024年参与完成的“失信限高案件研究”课题2024年8月被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内刊《司法大数据决策参考》2024年第43期发表,该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专职委员(副部级)的肯定性批示,并转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研究落实;

2024年参与撰写的《鄂尔多斯以“人工智能”助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调研报告》入选《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No.10(2024)》;

2025年7月被中国电子政务年鉴编辑部评为2024年度“数字法院”年度人物(国家级);

2025年参与完成的“房地产涉诉案件专项研究成果”课题2025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要报》2025年第27期(总206期)刊发,该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肯定性批示,相关成果已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研究落实;

2025年参与撰写的《科技赋能数字庭审新模式》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9(2025)》法院管理提质增效栏目。

2026年参与完成的“诉讼保全电子保函平台”202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5年人民法院科技成果二等奖。

来源:刘 迪 张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