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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早已是深入人心的安全准则。然而,看似“万无一失”的酒后托付,却可能暗藏隐患。
案情
回顾
2025年6月5日晚上9点左右,市民李先生与朋友聚餐醉酒,饭店外面等待的一男子蔡某便上前搭讪,主动提出为李先生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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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将李先生扶上副驾驶座位后便离开了。李先生告诉蔡某去宝安某小区。蔡某以地址不详为理由,让李先生打开微信与李先生的太太联系。拨通语音电话后,蔡某便一把拿过李先生的手机与李太太对话,让李太太发其家庭地址定位。随后,蔡某以需要用李先生的手机导航为由,将手机置于自己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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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启动后,醉酒的李先生在座位上昏睡不醒。蔡某将李先生送回家,向李太太要了200多元代驾费后便离开了。
第二天,酒后醒来的李先生翻看手机,发现手机微信在前一天晚上10点后被人刷走了7笔钱款,共计3000多元,遂报警。
经警方调查核实,接收以上7笔转账的微信账号为蔡某的老婆和小孩所有。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核实,蔡某在代驾服务过程中,除了盗窃李先生外,还分别盗窃了另外多名车主的钱财。
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蔡某涉嫌盗窃罪向宝安区法院提起公诉,宝安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蔡某分别对被害人进行退赔。
检察官提醒
年底聚餐应酬繁多,更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使用代驾服务时请注意:一、通过正规平台预约,切勿选择来路不明的代驾;二、醉酒后如需使用代驾服务,最好有清醒的同伴陪同,同时妥善保管好随身和车上贵重物品,以防在酒后意识不清时遭遇财产和人身安全风险;三、如遇财物丢失情况,保留好证据并立即报警。
作者 | 徐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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