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违法的“护身符”

未成年也不再是逃避处罚的“挡箭牌”

2月22日

聊城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依法对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杨某(15岁)

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月21日

高新区分局九州工作专班

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的自行车被盗

接警后

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

经调取周边监控视频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踪迹

并成功将杨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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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杨某此前

因为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

已被相关部门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

但杨某并未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

再次实施盗窃

依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并对杨某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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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告诫广大青少年

珍惜青春、敬畏法律

莫让一时冲动改写人生轨迹

请各位家长切实扛起教育之责

筑牢孩子健康成长的堤坝

聊城公安将与社会各界

共同守护青春航向

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来源 | 高新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