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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税制与法治这三大支柱的协同建构与效能释放。

文|王建平

ID | BMR2004

海南自贸港2026年春节期间海口市接待游客:246.95万人次,同口径同比增长14.46% ;春节假期前四天:海南离岛免税销售额达10.3亿元,同比增长20.9%;免税购物人数13.7万人次,同比增长25.7% ,海口离岛免税(2月15日—21日):累计销售额8.82亿元,同比增长8.6% ;春节假期出入境人员:8.6万余人次,同比增长43.3% ;在线旅游平台飞猪海南门票订单量同比增长78%,定制游订单量同比增长超2倍。

2026年春节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首个春节,出入境客流激增43.3%、免税销售额大幅增长、入境游机票量激增312%等数据,充分展现封关政策红利的强劲释放效应,海南正成为国际游客“到中国过大年”的热门目的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年。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尤其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推进,绝非简单的区域政策升级,而是在更高水平开放格局下,对标国际最高标准、进行深层次制度集成创新的重大战略实践。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税制与法治这三大支柱的协同建构与效能释放。

01

构建“金融安全港”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将形成一个物理与制度上的特殊区域,海南岛全岛将成为我国关境内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政策制度。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方面,目标是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流动的高度自由化、便利化,打造服务于实体经济和高水平开放的“金融安全港”。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其金融开放的核心在于“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政策”。封关运作后,预计将实现以下关键突破:“一线”彻底放开,即海南自贸港与境外之间的资金往来,在真实合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自由,旨在吸引全球资本、人才和资金集聚。“二线”高效管住,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的资金流动将建立高效、精准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防止套利性、异常资金冲击内地金融市场稳定。多功能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升级,在现有FT账户的重要基础上,封关后的体系有望进一步升级,整合本外币、在岸与离岸功能,成为连接境内外市场的“资金电子围网”核心基础设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跨境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这一设计为海南带来了三大机遇。首先,在投资便利化方面,为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提供高效的跨境资本运作平台,助力海南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投资枢纽。其次,在贸易新业态支撑方面,为离岸贸易、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提供与之匹配、灵活的跨境结算和融资支持。最后,在人民币国际化前沿创新方面,可探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融资中的使用,创新人民币金融产品,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试验场。

这一设计同时也带来了三大挑战。一是风险防控压力,即如何在高度开放环境下,有效监测和防范洗钱、恐怖融资、逃税以及异常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这对监管智慧和技术是重大考验。二是监管协同的复杂性进一步升级,涉及与内地不同的金融管理规则,需要与央行、外汇局、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极度紧密的协同监管与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市场与人才基础面临挑战,海南本地金融市场深度、广度和专业人才储备仍需时间培育。

面对上述的机遇与风险,海南主动作为,推动了机制创新的三大方向,包括监管科技(RegTec)深度应用、“负面清单+鼓励清单”管理和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监管沙盒”。

在监管科技深度应用方面,海南构建了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的跨境资金流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穿透式、智能化的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中、事前预警”。

在“负面清单+鼓励清单”管理方面,海南在明确禁止或限制领域(如虚拟货币炒作)的同时,发布鼓励开展的跨境金融业务清单,给予明确预期和简化流程。

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监管沙盒”,在可控范围内,允许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对创新产品、服务、模式进行真实场景测试,平衡创新与风险。

02

税收制度设计与税务筹划:

迈向“竞争力高地”

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制度设计,以“简税制、低税率、零关税”为原则,旨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财税环境,这是吸引全球高端要素的关键砝码。

封关运作后,海南税收体系实现了重大重构。一是简并税制:推动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大幅简化流转税体系。

二是凸显低税率优势: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封关后,有望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或探索更低税率。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三是“零关税”的最终实现:全岛封关运作后,“零关税”清单从1900多个税目扩展至6600多个,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允许海南自贸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是加工增值免关税优化: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含进口料件货物,在海南加工增值超过30%(含本数),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政策放宽企业享受优惠门槛,海南自产货物可计入增值部分,适用范围扩大至进口“零关税”货物加工。

应该说,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不仅在中国是最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而且在国际上也是非常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旨在吸引国内外投资,特别是鼓励类产业。海南自贸港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是指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企业,具体目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适用中国大陆标准税率25%。此外,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样的税收政策,让海南自贸港与中国香港、新加坡一起并肩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业枢纽,即使对比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这些比较成熟的自由经济体,海南的税收制度仍具特色。

中国香港实行两级制税率: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为8.25%;其后超过200万港元的利润部分,税率为16.5%。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适用标准税率17%,这是一个统一的税率。但由于存在大量免税和税务扣除计划,许多公司的实际有效税率远低于17%。

尽管上述三个地方各有其制度特点和独特的优势,但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海南自贸港最适合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并希望以海南为基地辐射中国内地和东南亚市场的企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海南自贸港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需满足实质性运营要求。

对企业的税务合规计划而言,海南既充满机遇,亦有挑战。机遇方面,企业可利用海南的低税率和特殊政策,进行投资架构优化:重新设计区域乃至全球的投资控股架构、运营中心架构,实现整体税负的优化。企业也可以进行供应链税务优化:结合“零关税”和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优化生产布局和供应链,降低采购和运营成本。

同时,海南还可以助力企业实现高端人才激励,比如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按照之前的官方政策,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需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累计居住满183天的要求,且属于海南认定的人才或年收入达30万元人民币以上。根据2025年8月政府实施的最新政策,在居住满183天的计算方式上做了更加灵活的规定,即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以计入183天的统计,但在海南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

另外,对于从事某些特定行业的人员,即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因其职业特点可以完全不受居住天数限制。这项极具竞争力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成为吸引和保留国际顶尖人才的核心工具。企业可以在海南建立研发中心,使其高薪聘请的研发人才的个人收入充分享受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享受到海南封关制度红利的企业,还必须谨慎面对相应而来的挑战。比如与国际税收规则适应问题,随着全球最低税(BEPS 2.0)等国际税收改革推进,海南的低税率政策需要与之协同,避免被征收补足税,这要求企业和政府都需要进行前瞻性筹划。

企业还需要注意反避税与实质运营要求,海南税收的优惠政策必然伴随严格的“实质性”运营要求(如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配备人员、账务核算等),防止“注册型”“壳公司”套利。税务筹划必须建立在真实业务和商业实质基础上。另外,对于转移定价问题也要列入企业税收合规计划的内容。

在政策动态性与确定性方面,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在探索期可能会动态调整,企业需密切关注并保持筹划方案的灵活性。

面向未来,海南自贸港将迈向全球“竞争力高地”,在机制创新方向上仍然大有可为。比如,构建“确定性”税收服务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高级别、高效率的预先裁定(ATR)机制,为复杂、重大的跨境交易和投资安排提供事先的税务确定性。探索“税收中性”的征管模式,在销售税等新税种征管中,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提高征管效率。加强国际税收协作,主动争取参与国际税收研讨与对话,为国家层面的有关决策提供有关海南自贸港的方案,完善情报交换机制,在维护本国税基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国际税收规则指引。

03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

塑造“法治新名片”

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尤其是高效、多元、国际化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是自贸港软实力的核心体现,也是国际投资者信心的根本保障。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其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已经全面展开。通过强化“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特色仲裁体系,并创新涉外审判与服务,海南正努力为跨境商事活动提供高效、便利的法治保障。

为适应自贸港司法体制建设的需要,2019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分别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海口)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和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以下简称“海南国际商事法庭”),其职能为省级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实行“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

海南国际商事法庭系全国首个省级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配备独立编制和办公场所,开发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并引入国际调解机构。2024年审理了首例适用《取消外国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承认加拿大法院离婚判决案,2025年完成海南首例协助中国香港仲裁程序保全案件。

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海南还积极推动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选任外籍调解员以及外籍人士担任诉讼服务国际志愿者。目前在受理涉外案件方面,海南已经形成以海南高院民四庭为引领,以海南自贸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海事法院两个专门法院和三沙中院一个地方法院以及若干县、区级基层法院为支撑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封关运作后,海南省法院系统应积极探索研究对与海南自贸港密切相关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建立更灵活的连接点管辖制度;允许当事人更自由地选择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或外国法(不涉及我国强制性规定时,法官们要关注并参考国际同行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和一些有开创意义的判决)。

此外,考虑到我国于202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从过去坚持绝对豁免立场转向相对豁免立场,有学者建议,国际商事法庭可以考虑扩大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第七条的规定,受理涉及外国国家的商事争端,特别是受理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争端。在这方面,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法庭可以率先做出探索。

自贸港对我们来说是个新事物,自由贸易是在西方国家先发展起来的,国际上主导自由贸易的法律体系是在普通法国家即英美国家的法律、判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我们来说,要对标国际标准,发展海南自贸港的法律体系,总的来说是一件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加上我们在海南的司法涉外人才和知识储备都有欠缺,在审判专业化方面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探索制度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为破解涉外审判中域外法查明难题,海南加快推进“一站式域外法服务平台”上线运营,已经出台了《关于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涉外审判体制机制建设。

海南要成为全球商业的竞争力中心,作为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机制——国际化的仲裁机制不可或缺。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省政府组建的民事仲裁机构,于1996年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海南着力构建具有自贸港特色的仲裁体系,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截至2025年7月,海南国际仲裁院已聘任1367名仲裁员,其中境外仲裁员占比近三分之一,分布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主要法域全覆盖。

与此同时,海南国际仲裁院加强了制度化建设,2025年在三亚设立了分院,统一适用仲裁规则和网络平台,重点服务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及中央商务区投资主体。此外还设立了多个专业中心:国际医疗争议调解仲裁中心(2021年博鳌乐城揭牌)、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2024年与海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共建)、海南自贸港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2025年9月在儋州洋浦成立)。

在制度创新方面,2024年7月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2025年审结首宗涉外临时仲裁案件,案件涉及新加坡公司与海南公司的海事商事纠纷,通过临时仲裁在洋浦解决,是首个从境外回流到海南自贸港的跨境商事临时仲裁案件,表明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制度创新的域外公信力首次接受国际检验;海南还发布了国内首部种子行业仲裁规则。

另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仲裁法与海南自贸港定位高度契合,新仲裁法为海南自贸港建立国际一流的国际仲裁体制提供了制度基础与创新工具,如新增的涉外仲裁规定和明确在线仲裁的法律效力。未来,海南自贸港还需加强对国际仲裁规则发展变化的研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调解的创新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发展专业调解组织:鼓励设立专注于金融、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领域的专业调解机构;进一步推动“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建立调解协议快速司法确认机制,探索“调解失败自动转入仲裁”等衔接制度,提高解决纠纷效率。

当前,海南正在全力培育法律服务业的开放生态。在保障国家安全前提下,有序放宽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或合作机制,吸引中外法律人才,提升整体服务能级。相信封关运作后,海南将会有更多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前来开展业务活动,海南律师界与海外律师的合作也会进一步加强。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是“血液循环”,具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是“营养供给”,而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则是“免疫系统”。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必须进行系统性、集成性创新。

海南自贸港的封关运作,不仅会重塑海南的未来,更将为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制度型开放提供关键性的“压力测试”和“样板经验”。它呼唤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智慧和协作精神,共同参与和推动这场历史性的变革。让我们携手共同关注和支持海南自贸港这片热土上的机制创新,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互联互通,探索出一条充满希望的新路。

(作者王建平系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前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