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大连重工发布公告说,一笔1.4亿元的货款收不回来了,这笔钱是2022年卖给印度某公司的设备款,合同里写清楚了要先付一部分,等设备装船、到港、验收后再分阶段付款,对方付了首付款之后,整整18个月都没有再付款,中方催了几次,对方回复说公司要破产清算,之后就彻底联系不上了。
中方律师在印度当地提起诉讼,却发现事情比预想的更复杂,印度有《破产与破产法》,理论上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偿,可实际操作中,企业一旦提交破产申请,资产就会立即冻结,法院会优先保护本地债务人,更麻烦的是,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追缴海外已经收到的货款,中方连货款的去向也查不到,诉讼费和律师费加起来,可能比能追回的钱还要多。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头一回出现了,2021年安徽一家光伏企业、2023年浙江一家做纺织机械的公司都遭遇过相同的手法,印度客户先付一小部分钱,等设备一到港口就找各种理由拖延付款,拖到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对方突然宣布破产,而其他东南亚国家比如越南、印尼虽然也常有拖欠情况,但至少还能通过政府或者商会联系上人,可在印度那边基本找不到门路。
中国出口商过于相信合同和信用证,但很多印度买家注册的公司其实是空壳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几万卢比,没有厂房也没有设备,地址设在孟买或班加罗尔的自贸区,这种地方注册快注销也快,有些公司甚至利用几个关联主体轮流欺诈,同一套人马换三块招牌,专门针对大额设备下手。
很多人没留意到,印度商人把合同当作谈价的开始,而不是最终的承诺,他们认为关系好了价格还能再商量,中国商人却把这当成必须遵守的规则,特别是重型装备这种生意,生产周期长成本高,等你按照合同造好设备运过去,对方早就想好了变卦的办法。
海关总署在2025年底发布了一份内部风险提示,把印度买家破产后资产难以执行的情况列为高风险项目,商务部也明确要求,今后向印度出口大型设备必须做到全款到账、开具银行保函以及安排第三方监管发货,不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
印度媒体那边,大家都不怎么提这件事,有评论员只是简单说一句"这是全球供应链调整的代价",就再没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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