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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墨子老师,您好!增值税法实施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就必须申报缴纳增值税?

答:不是的,《增值税法》将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上升为是否缴纳增值税的法定核心判定标准,那么何为在境内消费?如何界定呢?只要服务/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接受、受益地在境内就属于在境内消费,与合同签订地、支付地、提供方所在地无关。

所以,增值税法实施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并不代表必须申报缴纳增值税,比如:虽然服务接收方在境内,但实际消费地完全在境外,这种情况该服务就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