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关于保障微短剧行业演职人员合法权益的的自律公约》
微短剧行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演职人员的辛勤付出。为更好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行业用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作委员会向所有微短剧演职人员、用工单位、剧组、制作机构、摄制基地、播出平台发出以下自律倡议:
1.约定留痕确权责。用工前双方应协商并以纸质或线上图文视频等形式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薪酬标准、支付周期及方式、违约责任及赔偿等权责内容,做到可核查可追溯。
2.按时足额付薪酬。用工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演职人员劳动报酬。鼓励积极推行人工费用分账管理、设立薪酬保证金账户、建立薪酬垫付保障机制等措施,从源头堵住“欠薪漏洞”。
3.防范风险保安全。摄制活动配齐“安全三件套”: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制定现场应急预案、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针对格斗、爆炸、潜水和高空特技(吊威亚)等高危拍摄任务,还需安排专业人员全程盯场监督。合理规划制作节奏,不安排“超长待机”“连轴转”等透支式工作,保障演职人员休息时间。
4.少儿用工严规范。切实保障未成年演员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儿童演员的休息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严格落实监护人全程陪同机制。合理安排拍摄时长,不得安排超负荷工作,不得安排超越年龄认知的暴力、惊悚和情感等戏份,保护儿童演员身心健康。
5.协同服务护权益。微短剧摄制基地联合行业协会等相关方面建立权益保护机制,面向演职人员常态化开展权益保护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协助对接当地工会、人社等部门,简化维权流程,降低演职人员维权成本。
保障演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微短剧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全行业要自觉践行自律公约,以诚信立企、以规范兴业,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行业生态、凝聚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微短剧行业向阳生长、行稳致远。
首批签署单位(按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1.爱奇艺
2.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3.北京笔墨留香科技有限公司(红果短剧)
4.北京点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健行京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北京京都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北京鲸雷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8.北京十月初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9.北京柚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0.北京长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1.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哔哩哔哩
13.广西山海星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4.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15.杭州容量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16.湖南风芒传媒有限公司
17.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18.嘉兴九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快手
20.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21.上海东方娱乐传媒
22.上海凡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3.上海柠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4.深圳枫叶互动
25.深圳苏达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6.腾讯在线视频
27.微信视频号
28.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
29.小有兴致(广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0.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
31.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3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34.浙江华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5.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36.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视听新媒体中心
38.重庆麦芽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来源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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