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铁三局西安铁路工程违规施工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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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核心概述与处罚详情

2026年2月24日,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了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4号,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处罚源于投诉举报调查,调查发现中铁三局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处罚机关为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处罚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31,623.84元;其次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七类第130条较轻裁量阶次规定,对中铁三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2,73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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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与违法性质

此次处罚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铁三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以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七类第130条较轻裁量阶次的规定作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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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铁三局企业背景与2026年2月连续处罚情况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骨干成员、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521,399.067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民栓,由中国中铁全资持股。据中铁三局官网介绍,公司是全国首批工程总承包和首家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的“六特六甲”大型施工企业,拥有铁路、公路、建筑、市政等各类资质145项。公司下设17个子分公司、9个区域指挥部,在册员工2.1万人,高级及以上职称2900余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是中铁三局在2026年2月内收到的第二张罚单。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2月5日,中铁三局已被罚款2万元整,其违法事实是“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鄂尔多斯车务段生产综合设施工程-房屋工程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事实”,处罚机关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伊住建罚决字﹝2026﹞第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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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铁三局近年类似违规记录

梳理公开信息发现,中铁三局及其下属公司近年来多次因施工规范问题受到处罚,显示出一定的质量管理问题模式:

2023年5月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处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2023年5月18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14,489.38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29,840.38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3,833.03元、26,007.36元。

2025年12月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处罚: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全资三级子公司)因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2025年12月16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6,738.45元。

2025年7月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处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宜君县彭镇西洼村杜村组进行西延铁路XYZQ-6标段建设工作中,违反环境保护要求。该企业出示的《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线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企业在隧道进出口建设沉淀、过滤、隔油池等处理设施,但企业实际在武家塬隧道出口建有水泥制三级沉淀池1座,武家塬隧道产生的山体渗水及清洗隧道废水,沿隧道出口西侧排水渠流至隧道出口100米处水泥质的三级沉淀池,经沉淀池排放废水沿土质简易水渠排至50米处东侧农用地,沿农用地修建土质简易水渠500米,废水直接排入清河河道内,排放废水水质颜色为黄褐色泥浆水。2025年7月29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05,000元的罚款。

2025年4月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处罚:2024年9月9日,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不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行业标准,烧断供电线线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5年2月28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二类第15条“较重”阶次之规定,责令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处罚: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6万元,原因是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具体违法事实为: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三工区黄台隧道进口左线,施工现场图号BO2S5-1-03-02施工图纸显示掌子面围岩等级IV级,二次衬砌处桩号A1K22+477,掌子面处桩号A1K22+638,经计算步距离为161米,超规范要求约71米。《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划》(JTGF90-2015)9.6.1规定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IV级围岩不得大于90米,V级以上围岩不得大于70米。

2022年12月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地铁六号线一期西安南站及其相邻区间土建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总承包项目二分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更早的处罚记录:2020年9月3日,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罚款24,290元。2016年10月,商务部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因是中铁三局在未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的情况下,仍对外接洽项目并报价,违反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五、行业监管背景与政策解读

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运营安全,国家铁路局及各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局对此类问题持“零容忍”态度。施工图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如果不按图纸施工,将带来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主旨是关于施工依据以及有义务对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差错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提。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或不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就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其直接后果往往违反了原设计的意图,影响工程质量,严重的将给工程结构安全留下隐患。间接后果是在原设计有缺陷或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了设计,混淆了设计、施工单位各自应负的质量责任。所以按图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是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最基本要求。

施工技术标准也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必须遵循的。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施工单位只有按施工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偷工减料是一种非法牟利行为。在工程的一般部位,如施工工序不严格按标准要求,减少工料的投入,简化操作工序,将产生一般性的质量通病,会影响工程外观质量或一般使用功能。而在关键部位,如结构中使用劣质钢材、水泥,无相应技能、无岗位资格的人员上特殊岗位,如充当电焊工等,将会造成严重的结构隐患。

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涉及到多个专业,各专业间协调配合比较复杂,设计文件可能会有差错。这些差错通常会在图纸会审或施工过程中被逐步发现,对设计文件的差错,施工单位在发现后,有义务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质量问题。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履行合同应尽的最基本的义务。

六、事件影响与行业启示

此次处罚事件对中铁三局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商誉影响。罚款总额连同对个人的罚款合计超过25万元,且处罚信息在官方平台公示,将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更重要的是,作为中央企业,此类违规行为与其行业地位不相匹配,暴露出其在项目管理与合规控制方面存在需要加强的环节。

该事件也向整个铁路建设行业发出明确信号:监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秉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执行“双罚制”,不仅处罚企业,也追究个人责任。这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将合规意识与质量安全真正置于首位,严格遵循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从源头上保障国家铁路网络的长期运营安全。

从行业监管趋势看,近年来各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局明显加大了对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2025年6月,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曾连续发布四则行政处罚公开信息,对中铁七局、中铁十五局、中铁二十四局、中铁隧道局等多家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显示监管部门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程度。

对于中铁三局而言,此次事件应成为一个深刻的警示和全面审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契机。作为全国首批工程总承包和首家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的“六特六甲”大型施工企业,公司更应在质量管理方面发挥行业标杆作用,而非因违规施工屡次受到处罚。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一事件是铁路行业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缩影。随着中国铁路网络的快速扩张和运营标准的不断提高,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也日益严格。施工企业必须适应这一趋势,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作业,从源头上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七、结论

中铁三局西安铁路工程违规施工被处罚事件,反映了当前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的严格性和规范性。作为中国铁路建设的主力军之一,中铁三局连续受到行政处罚,暴露出企业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此次处罚依据明确、程序规范,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高度重视。

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看,中铁三局需要认真反思近年来多次因类似问题被处罚的深层次原因,是否在项目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流程、员工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作为央企骨干企业,更应承担起行业引领责任,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树立更高标准。

对于整个铁路建设行业,这一事件再次强调了“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基本原则,为所有参建单位敲响了警钟。在追求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这是铁路建设行业的生命线,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负责任的基本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