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见到人之前,其实不光是家属,哪怕律师对于案件的了解都是一知半解,今天进去跟当事人聊完,发现这个案件有几个关键点,是没有会见之前我们不了解的,这些点直接决定了这个案件能不能打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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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诈骗罪的核心(主观明知),警方是控告他诈骗,但是我详细了解了当事人当时的想法和行为,我发现他在这个过程中,其实并没有明显的虚构事实或者非法占有的故意。
以他作为普通员工来讲,自己又没有什么决策权,只能领导说什么他干什么,再加上公司的制度和业务比较混乱,导致当事人想要弄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也比较困难,所以这一点是以后做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命门。
然后是关于警方指控当事人的金额,警方指控的有些金额不完全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所以后期能把这部分金额打下来,刑期会有明显的减少。
当然在会见了解完情况之后,我也问了他在里面的生活,现在当事人的情绪和精神都稳定一些了,但是特别需要家属在外面的支持,就怕家属不管他,因为他进来之后听说很多室友,家属都不愿意管他,所以他很害怕自己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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