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2月23日报道,湖南长沙。15岁少女贱卖家中贵重物品换新手机,总价值13万的手表、包包等奢侈品,仅卖9300元,家长发现后质疑奢侈品回收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孩子家长丁女士告诉记者,46200元购买卡地亚手表,被以2000元的低价回收;29500元买的迪奥包包,被以1500元回收;12500元购买浪琴手表,被以850元回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此,丁女士表示震惊与愤怒,“对于对方是否是未成年人,没有进行审核把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联系到该回收平台,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的。”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科室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经过家长的同意或追认 交易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 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个年纪的孩子,只能做一些和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情,比如买个文具、买个零食之类的,像卖13万奢侈品这种大事,根本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

女孩擅自卖妈妈奢侈品的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效力待定的。简单说,就是必须经过她妈妈的同意或者追认,这个交易才有效。

(零度时评综合都市快报橙柿互动、头条号作者 @梅姐说法 )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