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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开工第一天,钦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然持续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段织密防控网络,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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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钦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至平山大街路段时,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多起商铺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民警依法对相关商铺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签订训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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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月24日,鸿亭派出所民警先后在小江安置地某餐饮店门前、某居民楼门前以及蓬莱北大道人和大地小区,查处裴某某、曾某某、许某某三起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案件。目前,警方已依法分别对上述违规燃放烟花鞭炮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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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月24日,子材派出所民警先后在子材街道新华路某公司、金桥六巷与新华路交界处某二手车店,查处黄某宝、黎某华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鞭炮人员黄某宝、黎某华分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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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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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警方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平安、洁净的城市环境。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警方将依法从严查处。

来源:钦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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