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养宠相关的疾病治疗,确实不该走医保!

理由非常硬、非常公平:

1. 医保是“救命的公共钱”,不是“养宠保险”

医保是所有人交的钱,

是给生病、意外、工伤、大病的人用的,

不是给个人爱好、个人选择买单的。

你喜欢养宠、愿意承担风险,是你的自由;

但不能让全国不养宠的人,替你掏钱治病。

2. 只有狂犬病是社会危害,其他全是个人选择

- 被自家猫抓了

- 被狗咬了(非无辜被袭击)

- 宠物传染的皮肤病、寄生虫、过敏

这些全是养宠带来的个人风险。

自己选的爱好,自己担后果,天经地义。

3. 唯一例外:无辜路人被野狗/不牵绳狗咬伤

这种完全无过错、被伤害的人,

治疗费用不该由受害者医保出,

而应该由:

养犬人承担 + 公共防疫基金承担。

最公正、最能发出去的结论:

个人养宠带来的疾病,一律不进医保;

无辜被伤的,不由医保买单,由责任人买单。

一句话总结:

爱好自己买单,别占公共便宜,别害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