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养宠相关的疾病治疗,确实不该走医保!
理由非常硬、非常公平:
1. 医保是“救命的公共钱”,不是“养宠保险”
医保是所有人交的钱,
是给生病、意外、工伤、大病的人用的,
不是给个人爱好、个人选择买单的。
你喜欢养宠、愿意承担风险,是你的自由;
但不能让全国不养宠的人,替你掏钱治病。
2. 只有狂犬病是社会危害,其他全是个人选择
- 被自家猫抓了
- 被狗咬了(非无辜被袭击)
- 宠物传染的皮肤病、寄生虫、过敏
这些全是养宠带来的个人风险。
自己选的爱好,自己担后果,天经地义。
3. 唯一例外:无辜路人被野狗/不牵绳狗咬伤
这种完全无过错、被伤害的人,
治疗费用不该由受害者医保出,
而应该由:
养犬人承担 + 公共防疫基金承担。
最公正、最能发出去的结论:
个人养宠带来的疾病,一律不进医保;
无辜被伤的,不由医保买单,由责任人买单。
一句话总结:
爱好自己买单,别占公共便宜,别害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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