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议焦点
借条中 “年息一分二” 应理解为年利率 1.2% 还是 12%?
二、案情简要
2014 年 12 月 23 日,邱某向周某借款 400000 元,双方前期按月利率 1.2%、后按月利率 1% 结算利息,2022 年 12 月 24 日重新出具借条,写明 “利息按年息一分贰计算”。
2021 年 1 月 13 日,邱某再次借款 200000 元,2023 年 1 月 13 日出具借条,同样写明 “利息按年息一分贰计算”;2024 年 2 月 7 日,邱某偿还 50000 元。
邱某与朱某原系夫妻,2023 年 10 月离婚,朱某未在借条上签字。
因邱某未按时还款,周某诉至法院,要求邱某、朱某共同偿还借款 600000 元及按年利率 12% 计算利息。一审缺席判决邱某偿还 600000 元及年利率 12% 的利息,驳回对朱某的诉请。
邱某上诉称“年息一分二” 是年利率 1.2%,并非 12%;部分借款已归还,本金应重新核算。
二审法院对借款本金、利息及还款抵扣重新核算,改判邱某偿还借款 495438 元及对应利息,但利息标准维持一审认定即年利率12%。
三、裁判要旨
民间借贷中,对 “利息一分二” 有争议的,结合交易习惯、前期付息标准、词典解释及常理综合认定:“年息一分二” 应按年利率 12%理解,而非年利率 1.2%。
四、简要分析
双方对 “年息一分二” 是 1.2% 还是 12% 争议极大。法院认定12%的依据:
- 前期多年付息均按年利率 14.4%、12% 实际履行;
- 邱某为银行从业人员,约定年利率 1.2% 明显违背市场常理;
- 参照《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民间借贷中 “分” 通常指年利率 10% 为一分,故 “年息一分二” 认定为年利率 12%
(2024)鄂 01 民终 22291 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