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巴拿马这波操作真的让人摸不着头脑——说好的港口长期合作,突然就变成了“上门踢人”?2月23号长和刚发声明,说巴拿马政府连招呼都没打,直接闯了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的办公区,把他们的运营团队给“请”出了局。这哪是谈生意啊,分明是连谈判的门都给关上了,一点后路都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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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巴拿马有多强硬吗?当天先在《宪报》把最高法院裁定和总统行政法令一登,转头就派代表去码头“上门通知”——特许经营权立刻终止。长和说对方是“未获邀请到场”,说白了就是连个提前通气的电话都没有,直接推门就进。更绝的是,当场要求巴拿马港口的员工必须跟原公司断关系,听政府指挥,还放话“禁止跟长和管理层沟通”,不然有刑事风险。这哪是换合作方啊,分明是把人家企业的“神经中枢”直接剪断了——资产可以谈钱,团队散了、控制权没了,原来的运营方瞬间就从“管事的”变成“门口站着的”。

巴方现在完全控制了两个码头,还对外说“运营不中断”,听起来是安抚市场,但港口靠的不是口号,是流程、系统、资质、经验和现场磨合。管理链条硬切断,短期也许能靠“接管命令”撑表面运转,长期风险可不少:安全、安保、合规、设备维护、劳资关系,哪一项都不是靠“行政速度”能替代“专业过渡”的。

巴拿马这么做的依据,藏在前面的“法律战”里——最高法院1月29到30号裁定,1997年给长和的特许经营权和后续延期“违宪”,理由是给运营方“过度且不成比例的利益”。但这里面的槽点真不少:2021年巴拿马还把经营权延长到2047年呢,过了没几年突然翻案,这让国际投资者怎么想?合同刚续完就不算数,那以后谁还敢跟你签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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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也让人觉得“依法”变“用法”——长和说过程不合法,事前没通知没协商,直接行政法令占动产,等于强行没收,违背合约精神和国际投资条约。巴拿马说有18个月过渡期,之后国际招标,但问题是过渡期根本没给原运营方,先把人踢出去再谈招标,这不就是“先夺权再补手续”吗?而且2月19号长和刚提磋商,23号就被物理接管,中间连谈判的功夫都没有,明显是预案早就写好了,就等按按钮。

香港特区政府反应很快,24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直接找巴拿马驻港总领事抗议,措辞重得很——“罔顾事实、背信弃义”“破坏合约精神”“粗暴行径”“自毁国家信用”,还强调长和多年投入和就业贡献得公平对待。外交部也两次表态,维护中企合法权益,指出裁决损害香港企业利益。这不是小事,是规则和权益的问题,要是这种“法院裁定+行政强制”的组合拳在基建领域能复制,那所有跨境投资都得慌。

接管后的安排也挺关键——巴拿马海事局现在控制了港口,1200多员工被接管,说不裁员,还找了马士基旗下的APM Terminals和地中海航运旗下的TiL临时运营。这招挺损的:一方面怕港口停摆,另一方面把谈判结构都改了,原运营方就算想谈回来,也得面对“新团队已经干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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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现在只能走法律线,咨询法律顾问,研究国际商会仲裁,还可能在国内外告巴拿马政府、代理人甚至第三方。但国际仲裁有个问题——能判责任和赔偿,却很难让主权国家把已经接管的现场吐出来,维权路长,可现金流、声誉、供应链关系等不起啊。

从中国视角看,这事儿最让人警醒的是——海外做生意,最怕规则突然变脸。把合同说成违宪是内政,但强制切割团队、用刑事威胁断沟通,这就把商业问题变成权力动作了。国际资本一看这阵仗,肯定会评估巴拿马的信用溢价会不会涨,融资成本会不会贵,长期项目还敢不敢押注。这些后果不用谁制裁,市场自己会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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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巴拿马这波操作不是“换合作方”,是“硬切换”,连谈判余地都不给。港口能照常运行,但国际规则经不起这么折腾。接下来看点不是仲裁赔多少,是巴拿马的国际招标能不能让人信“公平透明”,能不能把事儿拉回契约和程序轨道。把商业纠纷搞成政治动作,短期省事,长期代价大得很。

参考资料:新华社《巴拿马政府强闯中企运营港口办公区引发关注》;中国日报《香港特区政府就巴拿马有关行径提出严正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