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郏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刘某飞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情况的通报》:
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到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碰撞,双方发生口角。杨某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前来现场。19时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薛某源(男,15岁)辱骂其母,遂对三人进行殴打。发现打错人后,又对丁某乐进行殴打。19时48分,郏县茨芭派出所接派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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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2月19日19时40分,郏县茨芭镇杨某与丁某洛因电动二轮车碰撞引发口角。杨某儿子刘某飞、儿媳韩某娜到达现场后,对丁某洛同行的姐姐丁某乐及现场人员郭某、张某凡、薛某源进行辱骂、殴打。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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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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