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据济综执处字﹝2026﹞第46号显示: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在天桥区济泺路以东、齐鲁鞋城以南建设标山二期项目 A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存在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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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地理位置优越。A地块工程,位于济泺路以东、齐鲁鞋城以南,其总建筑面积约为9.1万平方米,未来将打造成为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周边居民提供便捷的购物与休闲体验,项目承建单位为中冶建工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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