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陕西安康,天空总是灰蒙蒙的,杜先生坐在出租屋里,心中满是无奈与愤懑。自家房子在补偿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这种遭遇让人深感无力。那么,面对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应对?
时间回溯到1981年,高考失利让杜先生与大学失之交臂。为了帮他谋条生路,父母用积蓄帮他开了一家副食店。在杜先生的用心经营下,小店渐渐有了起色,每一货架、每一件商品都倾注了他的心血,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充满了温馨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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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3年5月,当地行政机关决定进行城中村改造,杜先生的副食店被列入征收范围。由于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补偿协议也迟迟未签。次年4月的一个夜晚,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将杜先生从梦中惊醒。他惊慌地冲出门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副食店已被铲掉大半。妻子试图上前阻拦,却被无情的施工人员推倒在地。愤怒与心疼交织之下,杜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且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本案中,杜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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