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宁陵交警持续开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活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交通事故案例一:
2026年02月15日07时许,吕某驾驶车牌号为豫NDS09XX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华堡镇Y008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二:
2026年02月16日08时55分,贾某超驾驶车牌号为豫N820XX小型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郊乡G343与乔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29G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贾某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乔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三:
2026年02月17日11时41分,乔某茹驾驶车牌号为豫AGT79XX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石桥镇G220(梨花大道)与白某雨驾驶车牌号为豫NDG83XX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乔某茹无责任:当事人白某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四:
2026年02月18日09时30分许,张某超驾驶车牌号为豫NZ36XX小型汽车,在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郊乡S210(迎宾大道),与王某顺驾驶车牌号为豫VT9E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当事人张某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顺无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五:
2026年02月19日10时03分,于某丹驾驶车牌号为豫NKR8XX小型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阳驿乡G343与宋某伟驾驶车牌号为豫AY99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于某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宋某伟无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六:
2026年02月19日14时14分,洪某驾驶车牌号为豫NU35XX小型汽车,在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孔集乡与徐某龙驾驶车牌号为豫N577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洪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徐某龙无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七:
2026年02月20日16时44分,张某彦驾驶车牌号为浙B50SXX小型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关回族镇昆仑路与陈某玉驾驶车牌号为豫N318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玉无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八:
2026年02月22日10时58分,田某宝驾驶车牌号为豫AF558XX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河南省省商丘市宁陵县刘楼乡与侯某博驾驶车牌号为豫NZ73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田某宝无责任;当事人侯某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来源:宁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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