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奥巴马正摩拳擦掌,准备在政坛大干一场。

偏偏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夏威夷那边传来了噩耗:母亲走了。

夺走她性命的是卵巢癌,这年她才52岁。

这事儿对奥巴马打击太大了,他不光没了亲妈,更是痛失了一位给他指了一辈子路的“幕后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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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当奥巴马站在镁光灯下,顶着“美国首位黑人总统”的头衔谈笑风生时,外人总爱把这事儿归结为他天生嘴皮子利索、哈佛的金字招牌,或者是那个肯尼亚亲爹的优秀基因。

可在奥巴马自个儿心里,这笔账压根不是这么算的。

他在公开场合念叨过好几回,真正让他脱胎换骨、对他影响最深的人,其实是那个早就不在人世、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白人老妈——斯坦利·安·邓纳姆。

你说怪不怪,一个白人女性,咋就能教出一个自信心爆棚的黑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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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这事儿说明白,得看这个女人在人生岔路口上,那三次让人直呼“看不懂”的硬核操作。

把日历翻回到1967年,坐标印度尼西亚。

凌晨四点,雅加达的天还黑得像锅底,空气又湿又热,黏糊糊的。

小奥巴马睡得正香,被子猛地被人掀开,安·邓纳姆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巴里,别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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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出,乍一看像是现在那种把孩子往死里逼的“虎妈”,可你要是懂他们当时那种进退两难的处境,就知道安·邓纳姆这心里是有多苦。

那会儿,她带着才6岁的奥巴马改嫁到了印尼。

继父罗罗·苏托洛虽说没亏待孩子,但他那意思是想让奥巴马入乡随俗——没事在院子里玩玩泥巴,养只鳄鱼当宠物,去读个当地的普通学校拉倒。

这要是没人管,奥巴马这辈子大概率就成了个满嘴印尼土话、在雅加达街头瞎混的乐天派,至于回美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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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儿都没有。

那送去国际学校呢?

在那个年代,学费贵得离谱,家里把锅底刮穿了也凑不出这笔钱。

摆在安·邓纳姆跟前的路就剩下两条:要么两手一摊,让孩子彻底“野蛮生长”,把精英教育抛到脑后;要么自己咬牙顶上,给儿子当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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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选了后面这条路,而且是一条布满荆棘的窄路。

白天她得上班,还得操持家务,能挤出来的时间只有清晨。

这么一来,每天凌晨四点到七点,就成了娘俩雷打不动的“美国时间”。

在这三个钟头里,她身份变了,不是老妈,是英语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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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着奥巴马死磕单词、矫正发音,给他讲美国那些陈年旧事,甚至把黑人民权运动的录音带放给他听。

奥巴马肯定一肚子怨气,换谁家孩子乐意在大半夜爬起来啃书本?

每当儿子在那儿哼哼唧唧想赖床时,安·邓纳姆就撂下一句狠话:“你以为我陪你熬着就不累?

我也想睡!”

这话听着冲,其实透着一股子人间清醒:作为一个在美国土生土长的白人女性,她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黑人在那个社会要吃多少苦头。

就像电影《隐藏人物》里演的那样,那年头,黑人连上个厕所都得去专门划出来的区域,你再有本事,肤色就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安·邓纳姆心里盘算得清楚,儿子将来要想在那种环境里挺直腰杆,光是“优秀”根本不够看。

他必须比旁人起得更早,学得更扎实,心肠更硬。

这凌晨四点亮起的灯,说白了,是她在给儿子的未来穿铠甲。

要是说凌晨四点抓学习是战术上的死磕,那她在婚姻大事上的取舍,就是战略上的杀伐果断。

安·邓纳姆这辈子,领过两次证,也离过两次婚。

头一回结婚,简直就是在拿命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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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那叫一个严重。

一个白人姑娘跟一个非洲黑人留学生搞对象,甚至还要结婚,这事儿在当时不光是吓人,在好些个州直接就是违法的。

可安·邓纳姆压根不吃这一套。

她在夏威夷大学碰上了老奥巴马。

这男的脑子活,心气高,是夏威夷大学头一个非洲留学生。

两人认识才7个月,安·邓纳姆肚子里就有了动静。

1961年2月,她顶着周围人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硬是嫁给了这个肯尼亚男人。

谁曾想,这日子没过多久,残酷的一面就露出来了。

奥巴马刚满周岁,老奥巴马心思活泛了,要去哈佛大学深造。

在他那个算盘里,读书、回肯尼亚当大官,这些个宏图大业都比老婆孩子重要。

他甚至动过把娘俩打包带回肯尼亚的念头。

就在这节骨眼上,纸包不住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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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邓纳姆发现,老奥巴马这人忒不地道,他在老家早就成了亲。

这一回,摆在她面前的选择题太难做了:

选项A: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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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1岁,那年头单亲妈妈走到哪都受白眼,况且她岁数也不大,总得找个依靠。

选项B:快刀斩乱麻。

承认自己眼瞎,哪怕背上个“离异带娃”的名声,也得把脸面挣回来。

大多数处于弱势的女人,估计都会因为怕以后日子难过而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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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安·邓纳姆选了B。

1964年1月,她正式把离婚协议拍了出来。

那会儿老奥巴马还在哈佛,自己也知道理亏,连个软话都没说。

打那以后,直到亲爹闭眼,奥巴马都没再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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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看着挺惨,可回头再看,这没准是安·邓纳姆这辈子做得最漂亮的一个决定。

她死活不让儿子在一个充满了谎话和不平等的家里长大,她用实际行动给儿子上了一课:日子再难,规矩不能坏。

同样的戏码,在她的第二段婚姻里又演了一遍。

离了婚后,她嫁给了印尼留学生罗罗·苏托洛,跟着爷们儿去了雅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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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

罗罗虽说是后爹,但对奥巴马那是真没得说,教他摔跤,陪他疯玩。

可日子一长,两人的道儿就不一样了。

罗罗那是典型的印尼大男子主义,指望安·邓纳姆在家相夫教子,给他的工作撑场面,没事儿去参加那些个阔太太的聚会。

在当时的印尼,这几乎是一个女人最“完美”的归宿。

可安·邓纳姆心里那团火还没灭呢。

她不想当个挂在男人身上的“装饰品”,她想把书读完,想搞人类学研究,想从那个家庭的小圈子里跳出来。

是为了安稳日子低头,还是为了活出个样儿来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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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她又一次选择了“折腾”。

哪怕是日子过得最颠沛流离的时候,她也没把这份焦虑传染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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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么个复杂的家庭里,奥巴马笑得那叫一个阳光,你从他脸上找不到哪怕一丝自卑的影子。

这就是安·邓纳姆的高明之处。

她从来不藏着掖着奥巴马的黑人身份,也不因为自己是白人就避谈种族这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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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她主动给奥巴马淘黑人歌手的唱片,让他听马丁·路德·金的演讲,让他觉得自己这身皮肤值得骄傲。

她用两次离婚和一辈子的求学路,给孩子立了个标杆:人活一世,不是谁的附属品,得活成你自己。

1995年,安·邓纳姆躺在病榻上,眼看就要走到人生的终点。

瞅瞅她这一辈子,好像一直在“动荡”里打转:18岁前搬家5次,结了离,离了结,横跨半个地球,从美国折腾到印尼再折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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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世俗的眼光看,她可能算不上啥“成功人士”,甚至有点“不走寻常路”。

可要是把时间轴拉长了看,你会发现她其实是个眼光毒辣的“天使投资人”。

她投的不是股票,是教育和三观。

她没给奥巴马留下一座金山银山,但她留下的东西更金贵:一种扔到哪儿都能活得好的本事,一种不被肤色和出身困住的底气,还有一种身处绝境敢于推倒重来的胆量。

那场告别仪式结束后,奥巴马带着母亲的骨灰来到了太平洋边上。

他把骨灰撒进了大海。

那里的浪头一个接一个,连着美国和亚洲,就像母亲这一辈子跨越的足迹。

那个曾经每天凌晨四点被老妈从被窝里薅起来背单词的黑人小男孩,后来真就走进了白宫。

他在回忆录里写道:“看着她,我就觉得这世上没啥事是不敢干的。”

这大概就是为人父母,能给孩子留下的最硬核的答案。

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网《美国<时代>周刊:母亲影响了奥巴马的一生(组图)》 2008年04月20日

环球网《奥巴马动情回忆母亲:她是影响我一生的人(图)》 2015-02-10

环球在线《奥巴马母亲教子之道 早晨4点唤其起床学习》 200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