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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9日,伦敦,英国国王查尔斯三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安德鲁王子,被警方正式逮捕。

这一天,白金汉宫的鎏金栅栏外依然游客如织,没有人冲进去砸窗户,没有群众上街欢呼,也没有保皇党举着牌子抗议,一切都按部就班,像逮捕一个普通人那样,走完了该走的程序。但这恰恰是这件事最震撼人心的地方。

一个与国王同父同母、排在王位继承序列第八位的王室成员,因为涉嫌在担任贸易特使期间向性犯罪者爱泼斯坦分享机密文件,就这样被带走了。没有特殊通道,没有“内部处理”,没有“考虑到王室形象暂不追究”,警车开进伦敦市中心,把人请出来,带上车,开走。

这就是法治。

安德鲁王子被控的罪名,是英国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不当行为”。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绕,但它的适用逻辑极其朴素:只要你是公职人员,只要你滥用职权、严重偏离职责、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信任,不管你是谁,法律就找你算账。

在这个逻辑里,没有“王子”和“平民”的区分,只有“行为人”和“行为”,法律不问你的血统纯不纯、身份贵不贵,它只问一件事:你做的事,对不对得起你拿的那份俸禄、担的那份责任。这才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真正含义,它不是写在纸上的口号,而是刻在程序里的日常。

有人可能会问,这有什么稀奇?英美法系不一直这样吗?稀奇就稀奇在,当事情真的落到王室头上时,这个逻辑依然运转如常。

我们见过太多“刑不上大夫”的变通版本:身份敏感的人出事了,先“内部调查”;内部调查搞不定,就“健康原因”休养;实在压不住了,再“配合调查”走个过场,总之,程序可以走,但结局往往心照不宣。

但英国这次没有这么做,安德鲁王子没有被安排“因病静养”,没有被悄悄送去苏格兰庄园“避风头”,更没有收到“看在国王面子上”的内部关照。警方该传唤传唤,该逮捕逮捕,程序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

更耐人寻味的是,舆论也没有炸锅,没有人大喊“王室尊严扫地”,没有人组织游行要求“特赦王子”,英国人似乎觉得,王室成员被逮捕虽然罕见,但既然法律这么写了,那就这么办吧。这种“稀松平常”,才是最珍贵的法治素养。

安德鲁案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他被捕的时间点。2026年,距离爱泼斯坦案曝光已经过去多年,换了某些地方,拖这么久可能就不了了之了,“风头都过了,还追究什么?”但英国没有,司法机器一旦启动,就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熄火,更不会因为涉事者身份的变迁(如今他是国王的亲弟弟)而改变方向。

这就是法治的确定性,它让所有人都知道,有些事,做了就是做了,不会因为过去多久就一笔勾销;有些人,犯了就是犯了,不会因为地位多高就被轻轻放过。

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把“法治”挂在嘴边的国家,但当法治真的触及特权阶层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但是”,但是要考虑大局,但是要照顾影响,但是要维护形象。

英国这次的选择,恰好回应了所有这些“但是”,考虑大局?法治就是最大的大局。照顾影响?秉公执法就是最好的形象。维护形象?一个连王子都能依法逮捕的国家,形象反而更硬了。

安德鲁王子被捕,不是在给王室抹黑,而是在给法治长脸,它告诉全世界,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里,没有谁高到法律够不着,也没有谁低到法律够不着,法律就那么高,正好在每个人头顶上。

这堂课,英国上得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