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RAFFLESINTERIOR(01376.HK)公布,法院于当事人法院聆讯后,已解除2026年1月11日作出的单方面禁制令。法院聆讯后的判决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并于2026年2月18日宣判,其中颁令如下:(1)原告于2026年1月11日的单方面禁制令予以解除;及(2)原告就以下事项提出的禁制申请,即禁止董事将股东特别大会自2026年3月20日起进一步延期、禁止董事阻止原告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以及要求董事就所有决议案计算原告的投票,现延期至另定日期处理。

在该判决中,法院初步认为,原告应支付公司就该传票所产生的讼费,如未能议定,则按标准基准评定。尽管如此,法院已就各方如认为适宜就另作命令提交陈词作出指示。

根据该判决,公司不再受法院令早前就公司施加的限制所约束。公司不再受到限制,包括不再受限于:发行新股份;就任何新股份配售委聘配售代理;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就任何新股份将新股份购买者登记为公司股东;向联交所申请任何新股份上市。

公司正就判决寻求法律意见。具体而言,公司将采取措施,包括向原告追讨公司就回应传票所产生的讼费。公司亦保留权利,就原告在向法院提交的誓章中的多项失实陈述及/或误导性陈述,以及因已被解除的单方面禁制令对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原告追究相关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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