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晗)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海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上海市缴存人家庭,在上海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