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2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万元;对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常全林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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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2月2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万元;对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常全林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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