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维权,天下苦其久矣,连宇树科技都未能幸免。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典型的专利诉讼案,罕见地直接点名批评原告露某美公司:“其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
该案件中,原告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是一家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仅为5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建军身披7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这样一家和机器人八竿子打不着的公司竟然向宇树科技索赔高达8000万元。
露韦美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其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1610396363.0)。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6月25日,露韦美公司受让取得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1610396363.0)。该专利涵盖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多传感器集成、无线控制及可变色仿生毛皮等技术特征。
然而在获的专利授权后仅5天,露韦美公司就向宇树科技放弃诉讼,声称宇树科技在多个电商平台销售被诉产品,总销售额超7800万元,并主张按侵权获利的3至5倍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可高达7000万元以上。
显然,露韦美公司所谓的专利授权是冲着索赔而来的。对此,宇树科技坚决否认侵权,称其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中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关键技术特征。
2025年9月,杭州中院一审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并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露某美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询问结束仅一天后,该公司竟将此前临时提高至8000万元的赔偿请求,又迅速回调至最初的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露韦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受让涉案专利,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却在获权5天后即发起诉讼。其一方面声称对方侵权获利数千万元,另一方面仅象征性索赔500元,同时要求“以法院审计为准”。法院指出,此举实为“精心算计”——既规避高额诉讼费,又借虚高索赔向被告施压。
最终露韦美公司不仅被驳回了上诉,还遭到最高法院的公开谴责。“露某美公司的上述诉讼行权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本院予以谴责。”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指出,“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实际上,宇树科技的遭遇并非个例。在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已经形成了一条专门靠碰瓷式维权牟利的产业链,他们通过复杂的专利、版权受让程序后,打着维护知识产权的名义,利用似是而非的信息频繁对中小企业发起诉讼,连恐带吓进行索赔。很多中小商家由于法律知识欠缺,使得这些职业诉棍往往能够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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