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亲人们围坐一堂
推杯换盏 共叙温情
当你端起桌上酒
务必放下车钥匙
切不可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绝对不可以
为扎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密防范涉酒事故风险,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2月14日至23日开展“2026年春运护航行动”第三波次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全力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为警示广大驾驶人
现将春节期间查处的
部分酒醉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曝光
2月14日20时48分,阮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宣州区水阳江南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22时42分,熊某波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宣州区佟公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20时53分,蔡某红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郎溪县广宣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6日19时15分,胡某林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郎溪县宁芜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6日20时02分,曹某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绩溪县旺川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18时50分,吴某林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宣州区341省道128公里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23时02分,杨某志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宣州区张果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20时15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宣州区狸桥镇漪城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13时45分,刘某鸿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宣州区洪棋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14时37分,万某举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宁国市甲路镇庄村村庄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17时30分,丁某忠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国市053县道1公里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的危害
1.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2.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要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会延长。
3.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宣城公安交警提示
万家团圆之时
请广大驾驶人紧绷安全弦
守法文明出行
切勿酒后驾驶
来源:宣城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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