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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凭祥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拘传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僵持一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黄某当场全额支付6000余元赔偿款,并提交检讨书诚恳悔过。
2024年12月,黄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碰刮行人劳某,造成劳某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2025年3月,劳某将黄某诉至凭祥市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黄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以“未看CT拍片结果”为由拒不履行,也不上诉甚至还多次骚扰原告家属生活,以侮辱性言辞挑衅。原告一家报警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法官多次送达文书、电话沟通,黄某依旧拒绝履行,还在约定执行和解时爽约。执行法官后续上门调查时,黄某更持铁棍辱骂威胁法院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工作。
为维护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黄某采取强制拘传。在法院,黄某目睹其他拒执人员被拘留的场景,且经法官释法明理,讲解拒执罪相关规定及案例后,终于认识到错误。随后,黄某当即联系女儿筹款,通过银行转账全额履行赔偿义务,并写下检讨书,承诺遵守法律、尊重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法院强制执行帮我们追回赔偿,感受到了法律公平正义!”申请执行人深表感谢。
法官提醒,对生效裁判有异议应通过再审等合法途径主张,以辱骂、阻碍执行等方式拒执将面临法律严惩,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拒执罪。下一步,凭祥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黄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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