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近期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确
2026年3月1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
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取得并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
- 明确登记分类,把握时间节点
1.合规新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车辆,正常办理登记上牌。
2.存量旧标车:2025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2018版国标车辆,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3.过渡期车辆: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非标车,可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产销售的旧标车不予办理登记。
- 登记方式灵活,材料容缺办理
✅ 已开通“电动自行车登记一件事”服务的电商平台支持线上购车、上牌一站式办理。
✅ 线下可就近选择登记服务点办理,需现场查验车辆。
✅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车辆,如发票、合格证遗失,可凭《个人承诺书》办理登记。
2026年2月28日前,对未登记上牌车辆以教育纠正为主。3月1日起,将开展涉牌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对无牌、假牌、套牌等行为依法查处。
请广大车主及时核对车辆状况,尽快办理登记手续,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小贴士
电动自行车以其灵活便捷的特点
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但是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交通违法现象突出
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那么
该如何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
快一起来学习
01
骑行年龄要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未满16周岁的孩子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
02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直接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佩戴头盔,被货车撞倒后死亡。
因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起到保护作用。
03
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注意货车盲区,被卷入车底。
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注意和货车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停车。应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不要和大货车同时进路口,不要加速企图从转弯的货车车头前抢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04
遵守交通规则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切勿逆向行驶。
不闯红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请勿随意在马路上穿插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请注意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路段上横过道路时,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05
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殊不知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奔腾融媒、包头交警
编辑:胡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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