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令人触目惊心!

事情是这样的:

广东梅州一路段,一辆面包车在道路上行驶着;在后方车辆人员拍摄的画面里可以看到车辆的尾门呈打开的状态,第三排座椅正常放置,于是车辆的后备箱空间是非常狭小的。而就在这狭小的后备箱里竟然蹲坐着一个小男孩,而且还是赤脚踩在后保险杠的边缘上!在行驶中,小男孩忽忽闪闪多次差点跌落;随后小男孩还有站起来扒住后排座椅的动作,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危险!这不是夸张的描述。

离谱的司机:一辆开启尾门行驶的面包车后备箱边缘坐着一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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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的司机:一辆开启尾门行驶的面包车后备箱边缘坐着一个小男孩

这样评论吧:

2026年最不负责任的司机出现了,如果司机是小男孩的家长,那他就是最不负责任的家长!没有之一。

该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至少两条违法行为。

1.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的状态下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许多司机在用小客车(私家车)载货的时候,由于货物超长,总会不关闭尾门或者后备厢盖;实际上就算是三厢轿车也不可以在不关闭后备厢盖的状态下行驶,一经发现必然可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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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人监护失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防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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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儿童,未配备安全座椅的做法也是违法行为。

离谱的司机。

正常的司机在携带儿童乘车的时候,至少要做到对乘车儿童必要的定时观察;同时应当对车门是否锁止进行必要的检查,绝不应该在车门打开的状态下载人。在开启车门的状态下行驶显然更需要关注乘车人的安全,然而该司机竟然在儿童翻越后排座椅的时候依然未能及时发现,难道驾驶车辆不看车内后视镜吗?反之,该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分心驾驶的行为,这一点也是需要确认的。

建议将儿童乘车需要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则写入交通法或其他相关法规,并且将未按照标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携带儿童乘车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的范畴。

对于上述案例中的情况或下图所示的常见情形应当定性为刑事犯罪,应当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以此才有可能避免更多离谱的司机家长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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