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本公告所列化州市广告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均连续多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化州市广告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公告所列3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北路化州市民政局五楼;

联系部门:化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668-7312229。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处罚类别

文号

1

化州市广告协会

撤销登记

化民罚告〔2026〕1号

2

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

撤销登记

化民罚告〔2026〕3号

3

化州市民营企业商会

撤销登记

化民罚告〔2026〕5号

化州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