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发布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详情如下:

因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

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据了解,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来源: 观八闽综合

值班编辑:李牧晨

审核:许晖 曾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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