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韩国娱乐巨头嗨比(HYBE)与前ADOR代表闵熙珍(现任OK唱片代表)之间的“认股权证”巨额诉讼战,并未因一审判决而画上句号。韩国法院日前已采纳嗨比提出的停止强制执行申请,这意味着在二审结果出炉之前,闵熙珍将暂时无法依据一审判决强制要求嗨比支付相关款项。
援引韩国法律界2月24日披露的权威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7庭(庭长张智惠)于此前一日正式作出裁定,批准了嗨比针对前代表闵熙珍等人提起的“停止强制执行”申请。这一司法裁决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上诉审(二审)判决正式宣判之前,关于高达数百亿韩元的认沽期权款项支付程序将不得不按下“暂停键”。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庭(庭长南仁秀)曾于本月12日就闵熙珍诉嗨比股票买卖款项请求一案作出判决,判定原告闵熙珍胜诉。根据当时的一审判决,法庭认定嗨比需向闵熙珍支付价值高达255亿韩元的认沽期权(即股票购买请求权)款项。
在同一判决中,法院还勒令嗨比分别向共同行使认购权的前副代表申某及前董事金某支付17亿韩元与14亿韩元。与此同时,法庭驳回了嗨比针对闵熙珍提起的“确认股东间合同解除”诉讼请求。
尽管从法律程序上看这是两起独立的诉讼,但鉴于股东间合约是否有效解除构成了认购权能否成立的先决条件,同一法庭始终对此进行了并行审理。一审法庭在判决书中指出,现有证据难以认定闵熙珍存在严重违反与嗨比之间股东间合约的行为,因此判定其在行使认购权时,双方的合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中并未采纳嗨比方面的核心主张。针对嗨比指控闵熙珍“诱导旗下组合NewJeans解除专属合约并带走成员,随后企图推动ADOR独立上市”的说法,以及指责其“为低价收购ADOR股权而蓄意制造‘NewJeans抄袭’舆论争议”的论点,法庭均予以驳回。
这场震惊韩国娱乐圈的纷争始于2024年4月,当时闵熙珍与嗨比围绕“经营权夺取嫌疑”及“NewJeans遭歧视”等议题爆发了激烈的公开矛盾。此次诉讼的导火索在于同年11月,闵熙珍正式向嗨比通报行使ADOR股票的认沽期权,而嗨比方面则以股东间协议已经解除、公司无支付义务为由予以强硬回绝。
面对一审的不利判决,嗨比方面表示强烈异议,并已于2月19日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预示着这场资本与创意的法律博弈仍将持续。
作者:柳炳勋
来源:민희진-하이브 풋옵션 소송 후속전… 법원, 항소심 전 민희진 '강제집행' 제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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