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民政厅发布《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七批)》,年检结果涉及多所吉林省内民办高校;截至发文,24省市共计533所民办高校最新年检结果已经出炉。
我国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已实行多年,多地教育部门在相关政策中明确,基于民办高校年检结果,实行“择优奖补”以及“不合格将缩招、停招甚至撤建”。以此督促民办高校保障办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
民办高校年检结果不仅直接关乎学校声誉和生存,也是广大学子2026高招升学择校时的重要参考。软科职教(ID:ruankezhijiao)一文梳理各省市民办高校近三年年检结果,以期为广大读者了解民办高校办学质量提供一个视角。
最新年检结果:59所未合格!
根据往年时间线,多个省市于上半年启动上一年度民办高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于下半年陆续发布检查结论。
截至发文,多地已发布的最新一次民办高校年检结果(2024年度),共涉及533所民办高校。有471所获得“合格”“通过”及“优秀”等次,53所评定为“基本合格”,6所“暂不评级”或“不定等次”“不予检查”。另外有3所为2024年及以后新设民办高校,暂未产生2024年度检查结论。
年检中暂不评级、不予检查和不定等次的情形,主要和受检高校的当前办学状态有关。例如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因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2024年度年检为“不予检查”。
2025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同意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变更为上海璁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同时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信息,该校发布了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重新开启招生。
连续未合格,缩招/撤建
民办高校年检制度建立起一种“大学淘汰制”。年检“不合格”或连续多年“基本合格”的高校,可能面临约谈整改,甚至会被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取消办学资格。
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广东民办高校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教育厅责令其限期整改,且自年检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学校申报省民办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表彰奖励的资格;对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部分省市对于民办高校年检未合格的情况,出台了进一步管理规定——云南省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关于强化对年检结果未达到合格等次民办高校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采取“按照综合评分分档次扣减当年招生计划”“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且第三年未达合格的定为不合格”等措施;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云南拟采取“发布年检结果起暂停招生”“连续两年不合格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等措施。
更早之前,亦有因年检不合格而停止招生甚至撤销院校建制的实例。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告,该公告显示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作为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存在较大问题,2020年已被停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资格。
民办安徽旅游职业学院于2019年接到停招3年的处罚,2022年安徽省政府政务互动版块信息显示学校仍在整改,2022年度和2023年度民办年检结果该校连续不合格,2024年度检查变更为“暂不评级”,学校实质上已经停止招生。
在安徽省2017年民办高校年度检查结果中,安徽长江职业学院被列为“不合格”。2020年,教育部发文正式撤销学校建制,校舍地址及校园资产转让予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现合肥城市学院)。
择优奖补,促进高质发展
根据教育部2025年最新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当前我国2919所普通高校中,有829所为民办高校,占比超28%。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在增加教育供给、缓解财政压力、促进高等教育普及化等方面,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民办年检制度不仅设立了“大学淘汰制”,多地也基于年检结果,对“绩优”民办高校实行奖补支持。例如《山东省教育厅2025年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显示,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4000万元资金,奖补支持2024年公布年检结果为合格,且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成绩在民办高校前1/2,以及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监测结果在B级等次以上的18所高校。
民办高校积极提升自身办学水平的同时,国家及地方也制定完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托举民办高校“从量到质”、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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