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正式印发实施《云南省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团结进步同心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活动形式和内容,提升活动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全省“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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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明确,“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双向交流、立德树人、实践育人为目标。活动形式包括课程体验、研学参观、体育文化交流、赛事活动、联谊活动、志愿服务等,并向边疆地区、农村山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鼓励各类学校、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逐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团体等使用“团结进步同心营”名称和形象标识开展的各族青少年交流系列活动。
在活动要求方面,《指南》作出了多项规范:在遵循原则上,主要是强化思想引领,突出交流交融,注重分层分类,坚持因地制宜用好当地各类资源。基本方法可采用讲授式、体验式、互助式、探究式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青少年互动互学。
在课程设置上,活动主题至少包含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红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科学素养教育等3项以上课程,每项课程小学阶段不少于1学时、初中不少于1.5学时、高中不少于2学时,并注重课程评价和总结分享。场地选择需突出教育主题,选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科普基地、文博场馆、特色小镇、重点工程等适合中小学生交流活动的场所。
在人员配备上,活动需配备领队、指导教师、安全员及合格司乘人员,鼓励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等参与。设施设备及场地需具备教育性、安全性和专业性,餐饮、住宿、交通等需符合相关资质和安全要求,并与医疗、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指南》还对质量评估、安全措施、奖惩措施等作出规定,活动结束前需进行效果测评,结束后需总结备案并建立回访机制。
《指南》的印发,将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高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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