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实质是构建“科技创新-产权保护-运用促进-产权收益-再创新”的循环。从2003年开始,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每年都会制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作为日本推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指南。
本文基于日本2002年至今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推进计划的关键节点进行研究,2003年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由支持知识产权的战略性运用、支持国际标准化活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环境三个方面构成。2008年随着日本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其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发展成战略性地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共同基础技术的运用、运用知识产权振兴地区、支持中小企业四个方面。2021年日本完善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机制,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公司为枢纽,高效链接企业、投资方、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2022年日本通过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从研发到市场的全链条体系化运营。
根据研究提出建议: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法规,增强产业创新布局的战略性和敏捷性;二是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中的关键性作用,推动“四链”深度融合;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新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是科技创新,“产权”是法律保障,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实质是构建“科技创新-产权保护-运用促进-产权收益-再创新”的循环。将科技成果通过可交易、可评估、可保护的无形资产形式,通过知识产权运用获得产权收益、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创新效率。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例如专利保险政策可以显著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尤其在小企业、高政策执行效率地区和技术复杂度较低的企业中效果更突出,主要通过刺激研发投入来引导资源向高市场价值的创新倾斜。专利补贴与质押政策初期显著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但效果随时间推移递减,且依赖于经验丰富的创新者而非新进入者。专利质押融资政策还能通过提高银行贷款可获得性促进企业“应用型创新”(如改进现有技术),但对“探索性创新”(突破性技术)影响不显著,非高科技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受益更明显。二是专利国际合作提升专利技术价值,合作网络结构和节点连接度影响专利转让效率。国际共同发明(如与外国子公司或外部合作伙伴合作)显著提升专利的技术价值,尤其是纵向合作和外部合作产生的专利技术引用率更高,跨国合作能有效整合外部资源,提升技术竞争力。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提高企业创新效率,专利抵押可以促进高管无金融背景公司、非高科技公司和非国有企业的“探索性创新”。专利保险通过刺激企业研发投资来促进企业创新。知识资本不仅直接促进了创新投入、专利申请和创新收入,还通过提升动态能力间接促进创新。
综上,知识产权运用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经济利益驱动激发创新动力,知识产权赋予创新者排他性使用权,确保其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授权获得经济收益;二是加速技术扩散,通过专利授权、技术转让,中小企业或科研机构可快速获取先进技术;三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知识产权可作为资产质押融资,解决科技企业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四是促进全球化创新协同网络发展,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国际专利申请、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协定等促进全球协作研发。
01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构建
日本是最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而且中日两国地缘相近,相互交流频繁,虽然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却都曾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可以相互借鉴和参考。2002年,日本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重大战略,随后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设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改革知识产权制度。从2003年开始,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每年都会制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作为日本推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指南。本文基于日本2002年至今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推进计划的关键节点(图1),研究近年主要机制措施,分析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与机制。
图1 2002年至今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和推进计划的关键节点
为了落实日本2002年确立的“知识产权立国”重大战略,2003年,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内容业务促进、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初步框架,包括支持知识产权的战略性运用、支持国际标准化活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环境(表1)。
表1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的建立
分类
框架目录
具体举措
支持知识产权的战略性运用
推进重视知识产权的经营战略
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指标的指导方针
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
为促进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流动化
流动化(资金筹措)信托及其管理
其他知识产权的资金筹措
支持国际标准化活动
加强战略性国际标准化工作
协助国家研究开发项目等取得知识产权,一体推进标准化
加强产学政的战略性国际标准化工作
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的环境建设
进行标准化的研究
促进民间标准化活动
支持有助于技术标准的专利集成(专利池)
支持专利池的形成
讨论不参加专利池的权利人等的处理
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环境
稳定强化知识产权许可证
破产时保护知识产权许可证
提高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法律稳定性
提高访问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便利性
振兴运用知识产权的商业
实施许可登记制度(License of Right)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运用知识产权激活中小企业
租税条款促进跨境知识产权运用
2006年开始,日本试图完善创造、保护、运用、信息、人才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制度。2008年,日本正式提出面向全球的知识产权战略,同年更新的推进计划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框架,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了支援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振兴地区、促进公共事业和开源软件的运用等(表2)。
表2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发展
分类
框架目录
具体举措
战略性地运用知识产权
促进应对开放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
促进各种知识产权融合创新
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升级
完善知识产权经营的公司制度
激活知识产权流通市场
促进知识产权的顺利、公正运用
促进国际技术转移
促进环境技术转移
租税条款促进跨境知识产权运用
促进海外的权利行使和许可活动
促进共同基础技术的运用
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执行国际标准综合战略
强化产业界意识,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加大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支持
加强国家整体国际标准化工作
培养国际标准人才
加强与亚洲等各国的合作
为制定国际标准相关规则做出贡献
促进公共事业和开源软件的运用
促进公共事业
灵活运用开源软件
运用知识产权振兴地区
加快区域创新
支援区域的知识产权事业化
促进区域企业与大学等的合作
通过“农商工合作”促进区域振兴
创造运用地域资源的新商品、新服务
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完善和运用人才数据库
运用区域的支撑人才
通过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支持培养区域知识产权人才
培养直接负责区域振兴的知识产权人才
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工作
推进区域公共团体知识产权战略
支持中小企业
强化中小企业的咨询和信息提供功能
强化中小企业的咨询功能
促进有关律师的公开信息的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对策
促进支撑机构工作的认知与合作
表彰中小企业的优秀技术
充实中小企业经营者和支撑人才的培养等
强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的海外申请(包括再次提出的)
研究减轻专利取得、维持负担的对策
扩大现行支撑制度的运用
支持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产业化
促进运用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实现经营
支持开放专利的运用等
运用知识产权的资金来源多样化
到了2010年,根据支持经济新增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新增了知识产权产业横向强化策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专利费用减免(包括减免向专利厅支付的费用和律师费用),并且多家企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将各自的创新研究资源共享,构筑共同研究的场所。2013年是日本《知识产权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知识产权战略愿景》重新修订,提出构建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等四大支柱;相应的2014年计划中,为了提升产业竞争力,对职务发明制度进行根本性修改;2015年,日本修改《特许法》进一步确定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由发明人改为由雇佣双方约定,向雇主利益倾斜,如果双方约定由雇主享有职务发明权利,雇主需对雇员发明人支付报酬;2018年,日本再次修订《知识产权战略愿景》,把“价值设计社会”作为发展目标,包括:贯彻“摆脱平庸”的理念、鼓励接受挑战,通过融合加快创新;2020年,基于新冠疫情后的“新常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围绕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数据作为新型知识产权在人力和资金循环中发挥很大作用,并且明确战略性促进知识产权及其标准的运用是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
02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机制及生态
2.1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机制建立
2021年,日本完善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机制(图2),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公司(简称运营服务公司)为枢纽,通过法律顾问、商业运营咨询和风险投资等功能,高效链接企业、投资方、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
图2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机制
一是加深企业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识,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投资视为其长期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运营服务公司更加高效链接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将知识产权投资运营与上市公司的经营战略相整合,并进行公开披露,以强化知识产权投资、运营战略。
二是通过最大化知识产权商业价值来加速贯通资金链。
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向投资方提供知识产权评估分析报告,并结合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出具评估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提升投资能力。若是金融机构,可更便利地通过运营服务公司了解各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开信息及相关评估指标进行相应融资决策。
三是利用多元制度体系保障机制高效运转。
通过企业治理结构指导、知识产权投资和运用策略、知识产权商业价值证券化、业务担保权、管家职责准则、金融政策方向(商业可行性评估)等多元制度体系,保障转化运用、促进机制高效运转。
四是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公司充分发挥枢纽作用。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商业化激励措施及透明度要求,建立严格的监管框架和合规体系,保障运营服务公司在法律和伦理框架内的有效运作。这些措施将促进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加强其在推动经济技术发展中的桥梁作用。
2.2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生态建立
2022年,日本通过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从研发到市场的全链条体系化运营,通过法律、资金和技术平台的支持,致力于构建一个可持续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推动创新的同时保障日本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具体的,一是构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网络,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二是通过政策支持,促进企业、金融机构在生态系统内的合作,重点推动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市场化;三是加强国际合作,确保日本在全球知识产权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提升技术竞争力;四是对内容创作和传播提供更灵活的保护机制,适应数字化转型,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挑战。
2024年,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生态系统进一步深化发展。通过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多方面措施,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具体包括四点。
一是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引入“创新盒”税制,强化包括税制手续规定在内的执行规则,制定相关指南以便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并与业界团体合作广泛宣传,重新讨论“创新盒”税制对象范围。日本于2023年12月决定引入“创新盒”税制,计划从2025年4月开始实施。该税制适用于企业在日本国内进行、产生了知识产权的研发活动,如专利权和人工智能领域的软件等。直接从这些知识产权产生的收入,例如专利使用费和软件许可费,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人工智能治理联动,激发人工智能开发者、提供者和使用者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优化人工智能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平衡的生态系统,通过法律、技术和契约等相互补充的手段来应对由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建立全面的法律框架:一方面,更新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包含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特别规定,明确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中的地位和责任。另一方面,设立针对人工智能的特殊版权和专利规则,如自动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和责任分配。
三是完善国际标准化体系,全面推动产业界、学术界和政府的国际标准倡议。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确保标准与日本国内技术和市场需求相符;促进日本国内外标准的一致性,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增加标准制定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加强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四是实施战略性强化措施以培养高级知识产权人才,日本将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博士学位数量2040年比2020年增加三倍。通过与产业界加强合作,公开博士人才的引进状况、构建博士生的职业支持机制(包括经济和职业规划),帮助其投身研究。除了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外,还将通过与产业界密切合作,扩展博士人才在社会各领域的活跃程度。此外,制定《民营企业中博士人才活跃手册及指南(暂定)》,以增强博士人才活跃状态的透明度。同时,建立全面的博士生职业支持系统,并推行以研究为导向的实习项目,全方位提升博士生的职业发展和社会贡献能力。
03 启示与建议
3.1 启示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在增强产业创新布局战略性和敏捷性、推动“四链”深度融合、发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牵引性作用等方面均有借鉴意义。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顶层设计,增强产业创新布局的战略性和敏捷性。
日本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现在推动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与绿色创新等新兴领域战略性布局,重点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数字流动运用,并在此过程中积极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在快速响应全球技术趋势方面,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化制定和促进国际技术转移,力求在全球技术创新中占据主动。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系统,推动“四链”深度融合。
日本近年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推动了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了知识产权从科技成果到市场应用的高效转化;在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资本化方面,通过最大化知识产权商业价值,加速贯通资金链;战略性培养和支持高级知识产权人才,提供指导方针,构建博士生的职业支持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三是发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牵引性作用,优化创新生态。
构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通过政策支持促进合作,推动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市场化。加强国际合作,确保日本在全球知识产权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灵活,以适应数字化转型。
3.2 建议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法规,增强产业创新布局的战略性和敏捷性。
加强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提升知识产权整体转化运用效能,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通过立法保护、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围绕产业创新加强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加强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过程的制度保障,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在其相关领域出台符合产业特征的促进措施,保障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运用。
二是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中的关键性作用,推动“四链”深度融合。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围绕专利转化运用的共性需求并加强关键环节的能力建设,为提升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效益提供有力保障。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贯通研究开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品应用等创新链环节,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推动重点产业强链增效。提升创新主体的转化能力,发挥领军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企业的专利转化运用能力。鼓励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化中心或资产运营公司,健全申请前评估、转化推介等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专业化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产业、懂科技、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新生态。
持续推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和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支持创建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推动专利标准化,推动专利池构建和市场化运作。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供专利服务,构建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运营生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框架和政策的制定,与国际治理标准接轨,推动国际合作。加快高端人才与国际创新网络的深度融合,加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积极融入全球的创新网络,增强全球竞争力。
本文来源于《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25(S2)。本文作者:薛雅、王雪莹、施颖杰等。薛雅,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创新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王雪莹,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创新政策研究室研究员;施颖杰,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创新政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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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邮箱:sciencepi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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