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虽已结束,但节后依然是欢聚高峰期,饮酒活动较多,尤其要小心“隔餐酒”“隔夜醉

近日,杨某驾驶粤K****8号小轿车在清平高速北往南方向行驶至红岗西村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前方由高某驾驶的粤BA****6号小轿车车尾发生碰撞后,导致粤BA****6号小轿车车头又与前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驾驶人杨某浑身酒气,于是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原来,当天凌晨杨某与朋友在宝安区一家大排档吃饭期间喝了6瓶啤酒。杨某自认为喝得不多,又休息了一小时,酒精应该消化得差不多就没请代驾,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罗湖区,殊不知就引发了事故。

记者了解到,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建议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涉嫌危险驾驶罪。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