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11万元。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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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11万元。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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