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发布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详情如下:

因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

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泉州银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泉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泉州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泉州银行”。天眼查显示,泉州银行股东有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东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洪门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满誉(福建)轻工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恒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晋兴集团有限公司等。

来源:观八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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