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2月25日了解到,为全面提升本市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机构(以下简称创新药CDMO)服务能力,推动完善产业服务生态,满足创新品种生产转化需求,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近日制定并印发《支持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其中规定,对首次通过国际机构核查的创新药CDMO,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

医药健康产业是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助推北京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若干措施》的支持对象为符合要求的创新药CDMO,和通过合同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1类创新药工艺开发、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商业化生产等服务的医药企业(双方无直接投资关联),以及组织协助创新药CDMO提升行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

按照《若干措施》,为支持创新药CDMO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对医药企业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1类创新药工艺开发、临床试验样品制备、中试放大工艺开发、工艺验证及商业化生产等项目,按照当年度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30%给予医药企业支持。其中,对于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工艺开发、Ⅰ期临床试验样品制备等服务的,单个项目在本措施执行期内累计支持额度最高500万元;对于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中试放大工艺开发、工艺验证、Ⅱ、Ⅲ期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及商业化生产等服务的,单个项目在本措施执行期内累计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对合作双方首次开展委托合作或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1类创新药项目,另额外给予医药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同时支持创新药CDMO提升国际化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机构核查的创新药CDMO,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对组织创新药CDMO及其合作的医药企业参加国际会展活动的相关机构,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最高200万元的支持;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组织举办创新药CDMO领域的会展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此外,《若干措施》还强调优化全链条服务举措,对于上述获得支持的创新药品种,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项目制创新药品种,并为其提供全流程服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