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4日报道,北京93岁的阮大爷终身未娶、无儿无女,家中虽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彼此关系一般。2011年,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口碑良好且与阮大爷相处融洽的村民刘某,同意照顾赡养阮大爷,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刘某悉心照料老人安度晚年并负责送终安葬,阮大爷将村里11间房屋等全部财产赠与刘某。2017年,阮大爷所在村庄拆迁,分得380多万元补偿款及五套安置房。

2023年3月,在律师见证下,阮大爷再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同时老人将包括五套安置房在内的全部财产赠与刘某。同年9月,阮大爷去世,刘某为老人料理后事并妥善安葬。他认为自己多年悉心照料,协议合法有效,理应接受遗赠。但阮大爷的部分近亲属未参与协议签订,刘某遂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法院经走访调查及村委会证言证实,刘某十余年间悉心照顾阮大爷,让老人安度晚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五套房产的所有权益应由刘某继承。

笔者以为,刘某作为老人的邻居,因十余年悉心照料赡养孤寡老人而获赠千万财产,这既是对其做好人好事的一种肯定和褒奖,更是对其“善有善报”的一种生动诠释。

据报道,在十多年前阮大爷还没有获得380多万元补偿款及五套安置房的情况下,刘某就与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阮大爷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这说明,刘某当时并非冲着老人的财产而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

而且,从协议签订后,刘某便积极承担起了对阮大爷的扶养责任,不仅十余年悉心照料老人安度晚年,而且老人去世后,也为老人料理后事并妥善安葬。这也说明,刘某确确实实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赡养义务。

同时,老人在获得380多万元补偿款及五套安置房后,于2023年3月再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同时将包括五套安置房在内的全部财产赠与刘某。这更说明了老人对刘某履行赡养义务的充分认可。试想,如果刘某在履行赡养义务过程中,虚情假意,不是冷落就是打骂,老人还能把千万财产赠予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因为有鉴于此,当地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老人的千万财产所有权益由刘某继承,这既是一种认可,更是一种肯定。

刘某“照料老人获赠千万财产”,这不是一种偶然,更不是一种幸运,而是一种善心的回馈。同时,这也是社会正能量的一种传递和放大。笔者以为,“照料老人获赠千万财产”之举,理应大力弘扬,广为宣传。

近年来,类似“存款赠保姆”“房产赠邻居”“遗产赠好友”的新闻事件时有耳闻,这说明越来越多的老人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同时,也说明主动出手承担赡养老人的好人也越来越多。正是因为这样的老人和一群好人的“双向奔赴”,才有了“照料老人获赠千万财产”“存款赠保姆”“房产赠邻居”“遗产赠好友”等等这样的暖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