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将引能仕株式会社、日油株式会社等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称,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应当提交对列入关注名单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不将两用物项用于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承诺。许可审查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商务部将对关注名单中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不予批准。
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履行配合核查义务的,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关注名单。
同时,商务部还发布公告,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列入管控名单。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上述措施目的是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完全正当、合理、合法。中方依法列单的行为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相关措施仅针对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完全无需担心。
关注名单
(2026年2月24日)
1. 斯巴鲁株式会社(SUBARU Corporation)
2. 富士航空航天技术株式会社(FUJI Aerospace Technology Co., Ltd.)
3. 引能仕株式会社(ENEOS Corporation)
4. 运输机工业株式会社(Yusoki Co., Ltd.)
5. 伊藤忠航空株式会社(ITOCHU Aviation Co., Ltd.)
6. 俪达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eda Group Holdings Co., Ltd.)
7. 东京科学大学(Institute of Science Tokyo)
8. 三菱材料株式会社(Mitsubishi Materials Corporation)
9. ASPP株式会社(ASPP Co., Ltd.)
10. 八洲电机株式会社(Yashima Denki Co., Ltd.)
11. 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Sumitomo Heavy Industries, Ltd.)
12. TDK株式会社(TDK Corporation)
13. 三井物产航空航天株式会社(Mitsui Bussan Aerospace Co., Ltd.)
14. 日野汽车株式会社(Hino Motors, Ltd.)
15. 东金株式会社(Tokin Corporation)
16. 日新电机株式会社(Nissin Electric Co., Ltd.)
17. 三泰克托株式会社(Sun Tectro Co., Ltd.)
18.日东电工株式会社(Nitto Denko Corporation)
19. 日油株式会社(NOF Corporation)
20. 半井试剂株式会社(Nacalai Tesque, Inc.)
当前,行业面临产能调整、低碳转型及监管趋严的多重挑战,日本三大石化企业计划整合烯烃业务、关闭部分裂解装置,聚焦低碳技术研发;与此同时,商务部明确表态,将对关注名单中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及一切有助于提升其军事实力的出口均不予批准,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后可申请移出。这一举措为双边石化合作增添了新的考量,也进一步明确了合作边界。中国正推动石化产业向“拼价值”转型,双方在生物基材料、碳捕获等绿色领域的合作空间仍持续扩大,行业协同发展仍是主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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