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保险就不给办入职、不让转正,经理还拍着胸脯说60岁退保‘一分钱不少’,结果现在想退钱,却告诉我只能拿回几千块。”
杭州的刘某平近日向315诚搜网反映,自己2016年入职中国平安人寿杭州萧山分公司时,被强制要求购买自保件,至今已缴纳保费47863.97元。如今想退保,才发现所谓的“无损失退保”全是空话,维权之路更是举步维艰。
入职先买保险:不买不给办手续
2016年5月,刘某平入职平安人寿杭州萧山分公司。让他没想到的是,入职第一天就被明确告知:必须自己购买一份保险,才能办理入职手续,将来转正也得靠这个“自保件”。
保单。消费者供图
在“不买就不能上岗”的压力下,刘某平被迫投保了一份《平安福1118终身寿险》,保单号P120600011047090。9年来,他累计缴纳保费47863.97元。
经理口头承诺“60岁退保无损失”
刘太平回忆,当时经理赵某勤反复向他强调:“你放心买,到60岁退保一分钱损失都没有,本金全部返还。”冲着这句话,他才咬牙掏了钱。
直到最近,他无意中翻看合同条款和现金价值表,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该保单前10年的现金价值极低,远低于已交保费。换句话说,现在退保,他能拿回来的钱只有几千块,近5万块钱基本打了水漂。
年收入10万是“被虚构”?
更让刘某平气愤的是,投保书上填写的“年收入10万元”,根本不是他的真实收入,也不是他本人填的。“我当时收入哪有那么高?这个数字完全是公司为了合规审核编出来的。”
他质疑,这种行为属于虚假承保,保险公司根本没尽到审核义务。
监管部门已有禁令:不得强制购买自保件
事实上,刘某平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整治保险行业“自保件”乱象。
就在今年1月,吉林金融监管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自保件和互保件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通知还强调,保险机构要维护销售人员作为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保件保单依法享有投保人的相关权利,包括知情权、犹豫期内撤单、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等。
维权遇阻:投诉后平安推诿,监管部门仍在处理
刘某平目前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投诉,案件编号BZTS202602240014335。但平安方面多次推诿,拒绝全额退还保费。
他的诉求很简单:全额退还已交保费47863.97元,同时希望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平安人寿杭州萧山分公司及责任人赵某勤的违规责任。
律师说法:强制自保件涉嫌违法,消费者有权主张全额退保
有法律人士指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权。如果保险公司存在以购买保险作为入职条件、销售人员误导承诺“无损失退保”、虚构投保人收入信息等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全额退保。
律师提醒,此类维权需要收集完整证据,包括投保书、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等。如果监管部门调解不成,消费者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目前,刘某平的维权仍在进行中。315诚搜网将持续关注此事,也提醒广大求职者:遇到“入职必须先买保险”的情况,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别让“自保件”成了“自坑件”。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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