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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又出现一辆车在后车窗上贴着横幅“让我先走,我去贵州提亲,娶zui爱的人,兄弟们!!”,用于表达婚姻爱情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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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行为类似的是,前段时间已经出现过的车身横幅“你怎么知道我把李婷娶到了”。

但是请注意了,我们尽量还是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了,其实这种车上粘贴横幅的行为已经游走于违法边缘的灰色地带了。

根据交规的相关规定,在机动车上喷涂、粘贴标识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将横幅张贴在后车窗上,是执法中明确禁止的行为。

交警部门明确指出,在后车窗贴满广告、贴画等行为均属于遮挡驾驶员视线,影响安全驾驶。

无论是否是老司机以及驾驶技术有多好,交规的明文规定后挡风玻璃是驾驶员观察后方路况的重要窗口,任何遮挡都会增加行车风险,因此不能遮挡。

其实车身上有合法的区域可以用来粘贴广告或标识,只允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粘贴,但是粘贴总面积有要求,一般不超过车体面积的30%。

因此,汽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引擎盖和后备厢盖都是明确不允许粘贴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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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来看,那辆李婷婚车是贴在车身侧边的,粘贴横幅的区域没问题,只是面积有待商榷,因此暂时处于一种灰色的执法地带。

而那辆闽B车粘贴的后车窗位置,则是明文规定不得粘贴的区域了,追究起来就会面临交通处罚。

在2009年也有过类似的婚车,在湖北荆宜高速上,两辆迎亲轿车因“个性车牌”被交警拦下。

一辆奔驰和一辆奥迪分别在车牌位置粘贴了 “娶老婆喽” 和 “我要结婚喽” 的字样,上面还印有新郎新娘的结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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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中,司机更是无知的用横幅将车牌都挡住了,然后是被罚200,记6分。

目前来看,这种在车上粘贴横幅用来表达婚姻幸福的喜悦、用来吸引陌生网友的祝福的事情,似乎是越来越多了。

但是一定要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遮挡号牌、不影响安全视线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创意表达。

否则这样的违规情况越来越多的话,交警部门也没办法再保持沉默了,到时候必然会抓一个典型出来了。

真正的浪漫与分享,应建立在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的基础之上。在法律的框架内创意表达,这份幸福才能行稳致远。

所以,希望我们网友们再有类似需求的时候,还是要依规行动,可千万不要成为那个典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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