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外地接连发生

烟花爆竹零售店爆燃事故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教训十分惨痛

安全无小事,平安过大年

连日来

合肥公安深入推进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聚焦闲置厂房、废弃厂房

仓库、学校、养殖场

商住楼、小超市、便利店等

重点场所

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

全面排查整治非法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

烟花爆竹等行为

同时

广泛宣传烟花爆竹

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

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蜀山分局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庐阳分局走访辖区超市,开展禁燃禁放专项检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高新分局长宁派出所民警带领社区工作人员,走访辖区内家庭超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开分局开展禁燃禁放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巡查力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肥东县局组织警力,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站分局组织警力入户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庐江县公安局民警向辖区商户宣传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危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巢湖市公安局民警深入商超宣传禁燃禁放。

近日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

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

要求高度重视防范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

要求做到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

二、严禁超量储存。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四、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警方提醒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信息来源:合肥警方

►编辑:李柳 二审:刘坤 审核:张建新 监制:陈宏云

►邮箱:wxxffd@163.com

看完别急着走哦~

给小编ZAN一个!

~欢迎留言~

主管单位: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肥东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