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正式施行后的首个大动作引发国际关注。商务部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将斯巴鲁株式会社、东京科学大学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管控范围。这标志着中国出口管制体系迈入精准治理新阶段,其背后折射的不仅是法律工具的升级,更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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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制度的法律内核在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创新设计。该条款明确规定,当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用途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将相关进口商、最终用户列入名单。与美欧"实体清单"的刚性禁止不同,中国制度更强调动态管理——被列实体通过履行配合核查等义务,可申请移出名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纪文华指出,这种"可进可出"的设计体现了法治精神与风险管控的平衡。

从技术层面看,此次名单锁定的是具有"双重用途"风险的实体。以三菱材料为例,其生产的碳纤维既可用于民用航空,也能转为军用导弹部件制造。根据条例规定,管控措施形成双重防火墙:既禁止中国出口商直接交易,也阻断境外组织向名单实体转供中国产两用物项。这种"直接出口+间接转移"的全链条管控,有效填补了传统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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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名单制度直指日本"再军事化"动向。被列入管控名单的20家实体中,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企业明确参与日本防卫装备研发。条例第四十九条赋予的措施域外适用效力,意味着即便交易发生在第三国,只要涉及中国产两用物项,都将受到约束。这种长臂管辖能力,使中国在国际防扩散体系中获得新的话语支点。

与2023年发布的1号公告相比,此次措施呈现三大升级:从临时管制转为制度性安排,从单一出口限制扩展至全供应链管控,从行政裁量过渡到法治化运作。这种演变轨迹与美国《出口管理条例》中的"视同出口"规则形成呼应,但中国方案更强调比例原则——管控强度与风险等级严格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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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退潮的背景下,这份名单的象征意义远超商业影响。它标志着中国开始系统运用"合规杠杆"维护国家安全,其精密设计的移除机制既保持压力又留有对话空间。正如条例开篇所述,这套制度始终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框架下运行,其终极目标不是阻断贸易,而是建立更可持续的国际技术合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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