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最近心里很烦,她觉得丈夫和闺蜜刘小姐走得太近,这件事让她心里不踏实,在2026年2月25日之前,她找了丁先生和钱某两个人,让他们偷偷往刘小姐的车上装一个GPS定位器,这个设备是磁吸式的,直接贴在车底盘下面,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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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前后花了九千块钱,只为掌握刘小姐的行踪,钱某还亲自跑了几趟现场,想要拍到两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是两个月下来,什么关键证据也没得到,定位器半路坏了,钱某去换新设备的时候,被刘小姐当场发现,对方直接报了警,事情一下子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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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调查,检察院认定钱某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他非法获取并提供了别人的行踪轨迹,由于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同时缴纳罚金三千元,虽然陈女士和丁先生没有公开处理结果,但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作为出钱又出主意的人,肯定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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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听着像电视剧里演的,其实挺常见,现在网上花几十块钱就能买到定位器,不用登记名字,快递也不留痕迹,很多人觉得只是看看配偶去了哪里,不算什么大事,但法律不管人的想法,只看实际行为,你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收集人家行踪信息,这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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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这事发生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三年后,大家嘴上都说隐私很重要,真遇到感情问题,还是容易冲动,有人甚至觉得夫妻之间不算偷窥,这想法太危险了,法律明明白白写着,配偶身份不是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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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查类似的案件,北京和杭州前几年都有人因为这事坐牢,可还是有人觉得只要自己小心点就行,结果一不小心就踩到了刑事红线,技术变得越来越便宜,人心却跟不上这个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