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 孙某,男,1974年11月7日出生,其于2025年10月20日晚18时许,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电驱动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经瑞安市段时,车头碰撞自左向右横穿道路的行人洪某某,造成被害人洪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2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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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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