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了人,主人赖账,养得起德牧,却不担人责。据《扬子晚报》的报道,2月21号,一位六十多岁的女游客在云南罗平县金鸡服务区散步休息的时候,一辆没有关门的车里,突然冲出一只德国牧羊犬,把老人撞倒,狗主人虽然把狗撵回了车上,但还是没有关门,结果那只德牧又冲下来撕咬,最终导致老人右侧股骨颈骨折、头面部挫裂伤、左侧上臂挫伤,做了3个小时的关节置换手术,转到ICU观察。

据伤者的女儿小杨说,一开始,德牧犬的主人还承诺全权负责,等知道手术费要两三万的时候,态度就变了,给了小杨一千块钱,然后要求治疗必须优先走医保。小杨联系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组织调解。小杨表示,可以先走医保,但狗主人一方必须赔付剩余手术费和2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对方表示,要先看账单。调解无果,狗主人一方驾车离开。而小杨一家从山东远道而来,只能滞留在罗平。目前,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已经正式立案,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很多网友不约而同提出一个问题:今年1月1号不是实施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吗,怎么民警都到场了,肇事犬只的主人还这么走了?新法条文白纸黑字: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就问车门不关,放任狗乱跑,狗主人有没有责任?老人被咬得要换关节、住ICU,算不算情节严重?新法实施后,广东汕头、江西景德镇警方,先后对咬伤路人犬只的主人实施拘留。有现成的案例在前,希望罗平县警方后续的立案处理,能回应网友的关切。

实际上,肇事犬只的主人,除了法律责任有待警方调查认定,赔偿责任也没有甩锅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位肇事犬只的主人一个劲地要求走医保,如果目的是减少点赔偿,那只能说是一厢情愿,没管好自己的狗,闯了祸就想甩锅,抱歉,这锅医保不背。说到底,养狗就要管好狗,否则出了事,该担的责铁定跑不了。

来源:经视直播

评论员: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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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舒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