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评价的年龄限制“一刀切”问题如何破除?

“过去以跟踪式研究为主,现在则更强调原始创新和前沿突破。”上海市政协委员、民进上海青工委主任、同济大学国豪书院副院长任捷教授在2026年上海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期从事交叉前沿研究的他,今年带来了一份关于引入“学术年龄”作为科研人才评价新标准的建议。他建议试点推行“学术年龄”与“生理年龄”并行的双通道资格条件。例如,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拓展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博士毕业不超过XX年”。

这一建议直指当前科研生态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不少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以35岁、40岁、45岁等生理年龄作为硬性门槛,让部分科研人员为“赶末班车”而追热点、求速成。当前,中国科技创新正从“跟跑、并跑”转向更强调原始创新和策源能力的新阶段。学术生态中的发展路径也更为多元,既包括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人才流动,也包括工作积累后的学术转向,甚至因家庭等个人原因的暂时休整。在这一背景下,长期被视为青年科研“保护机制”的生理年龄门槛是否仍然适配当前的创新节奏,成为今年上海两会中委员关注的议题。

任捷委员指出,青年人才奖励和项目以生理年龄进行阶段划分,确实保护了青年人才,也促成了青年人才的早发现、早成才。但随着中国科技发展阶段的变化,这种设计正在显现出局限性。“人才成长本身是多元的,”任捷委员表示,现实中不少顶尖人才“大器晚成”,过早以生理年龄下定论,容易给科研人员造成“一步慢、步步慢”的心理压力。当前,我国科技事业正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策源引领世界转变,这一转变对人才成长路径、评价体系和支持环境提出了全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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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下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探索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本身就意味着对单一、线性学术路径的突破。

“学术年龄”的引入,正好也为这种复合型成长路径提供了制度接口,让真正有意转向学术的人才少一些顾虑、多一些可能。同时,也能拓展科研队伍的来源结构,让科研生态在更开放、更包容的节奏中形成良性生长的空间。当然,“学术年龄”能否实现?具体如何设计?标准如何划定?仍需进一步探索。

“评价体系不是为了制造焦虑,而是要引导科研人员安心面对长期研究。”任捷强调,“学术年龄”并非取消标准,而是让评价更加精细,相关制度需要明确科研起点、使用边界,避免形式化操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