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的倒计时以秒为单位滚动,每一分钟的延误都可能横亘出生与死的鸿沟。山西阳泉这起历经两审的 120 急救纠纷案件,之所以能持续牵动全网公众的心,之所以能引发无数人的共情与热议,正是因为它戳中了每个人心中最柔软也最敏感的神经 —— 当我们在绝境中拨通那个象征着生的希望的 120 电话时,我们能否等来真正的专业守护,能否获得与死神赛跑的机会,能否被稳稳托住活下去的渴望。

事件始末:一场本可避免的生命遗憾

2024 年 6 月 9 日深夜,山西阳泉市一栋六层步梯居民楼内,85 岁的陈女士因突发胸憋,由家属拨打 120 急救电话求助。老人居住在无电梯的五楼,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事发前两日便已出现胸憋症状,当晚病情加重后,家属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急救。

22 时 39 分家属拨通急救电话,10 分钟后,一名男医生与一名女护士便抵达老人家中,完成了查体与心电图检查。彼时的陈女士意识清晰,还特意叮嘱保姆整理随身物品、医保卡与身份证,做好了前往医院的准备,求生的意愿清晰而强烈。可就在家属提出搬抬老人下楼时,却遭到了医护人员的拒绝,对方明确表示不负责搬抬,要求家属自行找人帮忙或联系 110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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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五楼步梯的搬运难题,50 多岁的保姆力量有限,家属一人无法完成安全搬抬,只能深夜联系亲友求助,远在太原的女儿也反复恳求现场医护人员协助转运,提出现场有两名医护、一名男性家属、一名保姆,加上急救车司机共五人,完全有能力合力完成搬运,甚至承诺事后给予酬谢,却始终未能得到同意。无奈之下,家属只能拨打 110 求助,而就在这漫长的等待中,老人的病情急转直下,突然出现面色青紫、生命体征恶化的情况。

直到此时,医护人员才与家属合力将老人抬下楼,而从急救人员进入小区,到最终将老人抬上救护车,整整过去了 40 分钟,可老人的家距离医院,仅仅只有 4 分钟的车程。抵达医院时,老人已无自主呼吸,经全力抢救无效,于 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7 分不幸离世。

悲痛的家属将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告上法庭,这场关于 “急救搬抬是情分还是义务” 的争议,正式进入司法程序。2025 年 6 月,一审法院采信专业司法鉴定意见,判决急救中心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 17 万余元;家属对责任比例不服提起上诉,2025 年 11 月二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维持原判。截至家属接受媒体采访时,仍未收到相应赔偿,下一步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全网共情:那些藏在热议背后的疑问与难以置信

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无数网友在评论区写下自己的震惊、不解与痛心,那份难以置信的心情,那份发自内心的疑问,汇聚成了最朴素的公众共情,也折射出全社会对 “生命至上” 理念的共同坚守。

网友们最难以释怀、最无法相信的,是 “40 分钟滞留” 与 “4 分钟车程” 形成的极致反差。在所有人的认知里,120 院前急救的核心,就是与死神赛跑,就是争分夺秒为患者抢出活下去的机会。心梗、心动过缓这类心血管急症,黄金抢救时间以分钟计算,每多耽误一分钟,患者的生存概率就会大幅下降。可在这起事件中,本应疾驰的生命通道,却因为 “没人抬” 的僵局停滞了 40 分钟,而医院就在 4 分钟车程之外,这种强烈的对比,狠狠刺痛了每一个人的心。无数网友发出追问:当急救的核心职责被 “搬抬该不该做” 的争议搁置,当生命的倒计时在无谓的等待中走向终点,我们该如何相信 120 能守住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网友们最核心的疑问,始终围绕着 “搬抬到底是情分还是义务” 展开。在公众的朴素认知里,院前急救从来都不是只完成现场查体、心电图检查就结束的,它是一个完整的闭环 —— 从接到求助电话赶赴现场,到对患者进行专业评估与紧急处置,再到安全将患者转运至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每一个环节都缺一不可,每一个步骤都关乎生命。急救中心一句 “搬抬并非医护人员法定义务,协助搬抬仅为情分” 的辩解,与大众对急救服务的基本认知形成了巨大的撕裂。大家无法理解,如果抵达现场的医护人员,连将危重患者送上救护车的转运责任都可以推脱,那 “救死扶伤” 的医者初心,该如何落地?大家更无法接受,当一个意识清醒、渴望活下去的老人,就躺在五楼的家中,楼下就是能救命的救护车,却因为 “谁来抬” 的争议,眼睁睁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机,最终走向死亡。

更让网友们感到痛心与不解的,是现场明明有足够的人力,却始终未能形成合力,眼睁睁看着老人病情恶化。现场有两名医护人员、一名男性家属、一名女性保姆,还有急救车上的司机,共五人。即便保姆力量有限,其余四人也完全可以完成步梯房的安全搬运,更何况家属反复恳求,甚至承诺事后酬谢,却始终未能得到医护人员的配合。无数网友在评论区写下了自己的代入感:如果是独居老人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家里没有青壮年家属怎么办?难道拨通 120 之后,只能在绝望中等待死亡吗?这份代入感,让无数人感同身受,也让大家对事件的结局更加意难平。

除此之外,网友们还有着太多无法释怀的追问:为什么心电图已经明确提示 “极度心动过缓”,医护人员却告知家属老人血压、心电图情况稳定,让家属放松了警惕,错过了更早的处置时机?为什么面对有明确用药指征的危重患者,医护人员除了静脉滴注氯化钠,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治疗措施?为什么在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后,医护人员的心肺复苏操作不符合规范,没有开放气道、人工通气,也没有使用规范的复苏药物?这些疑问的背后,是公众对急救专业性的敬畏,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 “每一个生命都不该被辜负” 的深切期盼。

专业为基:值得点赞与信任的司法鉴定意见

在这场公众情绪与行业规则的碰撞中,在家属与急救中心各执一词的争议里,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如同定盘星一般,给出了专业、务实、客观、公正的答案,也让这场沸沸扬扬的争议,回归到了对生命负责的专业标尺之上,这份严谨细致、不偏不倚的鉴定意见,值得我们由衷地点赞与支持。

这份司法鉴定意见,没有被舆论情绪裹挟,也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完全基于院前急救的诊疗规范、行业标准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对整个急救过程进行了全链条、无死角的复盘与核查,每一个结论都有扎实的专业依据,每一处过错认定都有清晰的规范对照,真正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专业为准绳。

鉴定意见清晰明确地指出了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在急救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三项核心过错:其一,心律失常处置不当,面对存在明确心电、血氧监护及药物治疗指征的患者,医方未及时开展监护,也未使用对症的治疗药物,未能履行危重患者的紧急救治义务;其二,对危重患者未及时搬运,根据院前急救的规范要求,医方本应具备搬运患者的条件和能力,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危及生命的心脏疾病患者,即便缺少人手,也应指导家属协助尽早完成搬运,耗时 40 分钟才完成转运,直接造成了救治的延误;其三,心肺复苏措施不规范,在患者出现心跳呼吸停止后,医护人员仅实施了不规范的胸外心脏按压,未按照急救规范开放气道、进行人工通气,也未使用规范的复苏药物,未能尽到全力抢救的职责。

更值得肯定的是,这份鉴定意见始终保持着客观中立的专业态度,没有片面放大医方的过错,也没有忽视患者自身的客观情况。鉴定意见同时明确提到,患者年事已高,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病史,拨打 120 时已出现胸憋症状 2 天,本身心动过缓的抢救难度较大,这些因素也与最终的死亡后果相关。基于此,鉴定意见最终认定,医方急救及诊疗过程中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

这份鉴定意见,既没有用 “情分与义务” 的争议模糊急救的核心职责,也没有用患者的基础疾病掩盖医方的诊疗过错,而是用专业的判断,厘清了责任边界,守住了诊疗规范的底线,更守住了生命至上的原则。它不仅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给了悲痛的家属一个公道的交代,也给整个院前急救行业敲响了警钟,明确了院前急救的责任与使命,更让公众看到了专业、公正的司法鉴定,对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

正视困局:在坚守初心与完善体系中守护生命

这起案件的判决,从来都不是为了否定整个院前急救行业的付出,更不是为了苛责每一位坚守在急救一线的医护人员。相反,我们必须正视,这起事件背后折射出的院前急救 “搬抬困局”,是全国多地急救行业普遍面临的现实难题。

在现实中,院前急救人员编制紧张、专职担架员配备不足,是很多地方急救中心面临的共同困境。按照相关规范,担架员本应承担患者搬抬的法定职责,但受限于地方财政投入、人员编制、资金缺口等客观因素,很多地区的急救车未能配齐专职担架员,往往仅配备医生、护士与驾驶员,医护人员的核心职责是开展专业诊疗救治,高强度的搬抬工作不仅会分散他们的精力,还可能带来搬运过程中的意外风险与责任纠纷。同时,老式步梯房无电梯、患者体重较大、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病情变化等现实问题,也让急救搬抬工作面临着诸多实际挑战。

但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现实存在的行业困境,从来都不能成为延误救治、漠视生命的理由。院前急救机构的首要职责,是救死扶伤,是为患者打通生命的绿色通道,这是医疗行业的初心与使命,更是全社会对 120 急救的核心期待。即便没有专职担架员,面对生命体征随时可能恶化的危重患者,急救人员也绝不能以 “没有搬抬义务” 为由,放任患者在原地等待,眼睁睁看着最佳救治时机流逝。

令人欣慰的是,这一行业困局,早已得到了国家与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系列完善院前急救体系的举措正在全国各地落地推进。北京早已明确要求,每辆院前救护车必须配齐担架员,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搬抬服务;广西、山东等多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投入责任,积极推进专职担架员队伍建设,通过劳务派遣等多种方式,补齐急救人员配置的短板;各地也在不断完善院前急救的流程规范,明确急救人员在患者转运中的职责边界,既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守住患者的生命安全底线。

这起阳泉急救案件的司法判决,与这份专业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终将成为推动我国院前急救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它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不仅要有专业的诊疗能力,更要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不仅要守住诊疗规范的底线,更要守住生命至上的初心。

我们始终相信,救死扶伤,是每一位医者刻在骨子里的信仰,无数急救一线的医护人员,始终在用自己的坚守与付出,为无数患者抢出活下去的希望。而随着国家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投入的持续加大,随着各地专职担架员队伍的逐步配齐,随着急救流程规范的不断完善,那些曾经困住生命的 “搬抬困局”,终将被一一破解。

未来,我们终将看到,每一个拨通 120 的求助电话,都能得到最及时的回应;每一个身处绝境的生命,都能得到最专业的守护;每一次与死神赛跑的急救,都能畅通无阻,都能不负生命的嘱托,都能让 “生命至上” 的理念,照亮院前急救的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