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垦利区大队决定自2026年3月30日起,正式启用垦利区境内部分路口及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污损号牌、驾驶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设备地点公告如下:
1、垦利区黄河路(G516)胜利黄河大桥路段(复兴路至胜利黄河大桥北侧临黄堤)
2、垦利区孤东海堤路与北三路北路段
3、垦利区孤东海堤路海洋管道路段
4、垦利区孤东海堤路离岸梁路段
5、垦利区孤东海堤路59排涝站南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垦利区大队
2026年2月25日
来源 | 垦利区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 颖
审核 | 张友梅 范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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